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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是感受国际贸易波动的最前沿,海关的统计数字是反映这种变化最直接、最快速的晴雨表。从海关的角度审视民营经济、用统计数字解读民企喜忧,基于这样的目的,本刊记者何发、王丽瑛日前专访了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统计分析处的张炳政先生。
2003年中国外贸成绩斐然,怎样评价民营经济在其中的作用?
张炳政:自从1999年国家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事外贸经营的限制以来,全国已有数万家民营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据海关统计,2003年全国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达976.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89.1%,远远高于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增长水平。其中进口378.1亿美元,增长98.6%,拉动全国外贸进口增长6.4个百分点;出口598.8亿美元,增长83.5%,拉动全国外贸出口增长8.4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在我国外贸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已成为一个夺目的亮点。
从海关统计数字看,民营进出口企业主要分布在哪些地区?是否存在地区差距?
张炳政:从省市分布来看,作为改革开放最早和最前沿的广东省的民营进出口企业遥遥领先,进出口总值达到315亿美元,大幅增长95.8%,占全国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的32.2%。其中,进口146.1亿美元,增长96.1%;出口168.9亿美元,增长95.6%。随着90年代长江三角洲经济的高速发展,江、浙、沪(江苏、浙江和上海)民营企业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经济环境紧随广东之后强势崛起,进出口值分别达到90.9亿、198.4亿和51.2亿美元,分别增长74.1%、73.8%和2倍,合计共占全国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的34.9%。中西部16省市(四川、河南、广西、湖南、重庆、山西、安徽、云南、湖北、陕西、江西、甘肃、贵州、宁夏、青海和西藏)民营进出口企业与广东和长三角地区差距较大,累计进出口总值为70.1亿美元,占7.2%。
从统计数据看,民营进出口企业的主要贸易伙伴是哪些国家和地区?主要贸易商品是什么?有怎样的特点?
张炳政:2003年我国民营企业的主要贸易伙伴仍然是欧盟、美国、日本和香港,同时对韩国和俄罗斯贸易发展迅速。其中,对美国、欧盟、香港和日本分别出口102亿、96亿和75.7亿和55亿美元,分别增长83.8%、87.8%、70.4%和57.2%。占民营企业出口总额的54.9%。对俄罗斯和韩国出口28.1亿美元和24.6亿美元,分别增长1.7倍和65.1%。占出口总额的8.8%。
民营企业自日本、欧盟和美国分别进口58.9亿、48.5亿和40.4亿美元,增长幅度分别为85.7%、98.5%和97.9%,占民营企业进口总额的39.1%。自韩国和俄罗斯进口32.7亿和21.9亿美元,分别增长88.3%和54%,占进口总量14.4%。
民营企业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传统商品服装及衣着附件、鞋类、家具出口金额分别达到109.2亿、25.6亿和9.9亿美元,分别大幅增长87.3%、75.3%和1.1倍。在传统商品出口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民营企业出口商品进一步优化,2003年出口机电产品199.2亿美元,增长87.7%,占全部出口比重的33.3%,比去年同期提升了0.8个百分点;出口高新技术产品(与机电产品分类有交叉)62.3亿美元,大幅增长1.1倍,所占的比重也由上年同期的8.9%提升至今年的10.4%。
电器及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汽车和汽车底盘、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进口增长迅速,分别进口53.8亿、21.7亿、15.7亿和8.8亿美元,分别增长1.2倍、1.2倍、74.5%和73.9%。
据报道,2004年12月我国外贸自营进出口权将完全放开,据您预测民营进出口企业将因此会有大幅的增加吗?目前,影响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张炳政:民营经济从“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的和必要的补充”,到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今天的“大力发展”,其地位不断上升,作用不断显现。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生产成本较低,在相同价格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润。有些商品,国有企业去做是亏本的,但民营企业去做则会赚钱;同样,有些市场,国有企业进不去但民营企业则挤了进去。客观地讲,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较少得到信贷融资及经营许可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大部分企业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打拼出来的。这就注定了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应变能力、规避风险能力和自我调整能力。私营进出口企业不仅总量上已经初具规模,同时也出现了若干出口大户,并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
到今年12月我国外贸自营进出口权完全放开后,民营进出口企业还将会有大幅增加,但私营进出口企业在扩大出口、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还遇到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是融资困难。目前私营企业很难通过银行贷款来充实海外投资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使企业难为无米之炊。二是政府管理创新不足,协调力度仍需加大。在立项审批方面,分别由中央和地方审批,贸易和非贸易性的关税也不同,项目审批程序比较复杂,影响了企业在海外发展的积极性,也使企业错失了良机。三是服务机制不健全。缺少对外评估机构,在各相关部门中缺乏对外投资的专业管理人才,许多部门的评估流于形式,导致企业错失投资机会或增大投资风险。四是信息服务严重滞后。没有建立专门提供国内国外商情信息的官方或半官方机构,使企业有优势的产品或项目无法得到投资机会,在某种程度上也导致了企业易“走出去”的盲目性。五是出口的
环境还不够完善。港口条件不够优良,空中航线还太少,企业从本地出口运费比从上海出口运费要高出一截,增大了企业的成本。六是人才严重缺乏。除缺乏一般性单证、储运、报关等人才外,还缺乏既懂外语又懂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国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七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如退税不及时、不足额;一些优惠、奖励政策,私营企业无法了解,更享受不到等。
据资料显示,民营企业在迅猛增加、对经济拉动作用越来越大的同时,违法违规事件也有上升的趋势。从海关的角度来看,违法违规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原因是什么?海关对此有什么举措?
张炳政:违法违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虚设、编造帐册来隐藏走私违法活动的行为日益增多。近几年快速发展起来的部分民营进出口企业,由于其法制观念的淡漠和内部管理的薄弱,在财务帐册设置上带有随意性,往往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这些企业往往有虚假设帐,制做假帐,当时不做帐事后补帐的意图。还有的企业先做财务帐,再做仓库帐,采取倒做帐等方式偷漏海关税收(包括偷漏国内税)。
(二)利用加工贸易领域进行价格瞒骗日益突出。随着我国全面入世,海关加大了对一般贸易进口价格瞒骗的打击力度,一些不法分子逐步将这一手法转移到加工贸易领域。其手法之一就是一个企业同时采取保税和征税两种贸易方式进口,故意抬高加工贸易货价,降低一般贸易货价,达到偷逃国家税款的目的。手法之二就是绕开海关对一般贸易货物进口重点审价,而转向保税料件进口,一段时间后再向海关以低报的价格申请内销。
(三)利用加工贸易“单耗”的隐蔽性,进行走私、违法活动。单耗一直是海关加工贸易监管的重点,也是海关管理的难点,当前不少企业就是利用这点大做文章。一方面钻海关工作人员不熟悉商品生产工艺和特性的空子,采取高报单耗的方式进行走私偷逃税。另一方面钻海关在单耗管理上相关政策的空子,将海关单耗“标准化”,隐瞒其实际生产单耗低于标准单耗的事实,进行虚假核销。
针对这种情况,海关所采取了以下一些对策:
(一)加强风险评估分析工作,建立风险信息平台,实现企业分类管理的科学化
完善海关风险管理系统,借助现有的技术系统和设备,采取数理统计的方法,对企业进行评估,或者参照不同企业守法情况的历史纪录等对企业进行分析。同时,按照企业的守法信誉度评定类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配合上述的风险评估分析,通过必要的措施,确保对企业分类管理的科学化,这一作法既符合了分类管理的原则,又提高了海关的监管水平。
(二)加大对企业帐册设置的处罚和管理力度。当前,企业不规范做帐,已日益成为海关稽查所面临的一个棘手的问题,因此海关将充分运用海关法、海关稽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对经稽查发现未按规定设置、编制帐册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改正的,予以立案查处,对情节严重者还应处以取消其报关资格的处罚,以此来敦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此外,海关还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形成协作和配合机制,共同打击企业利用帐册来偷逃税款的行为。
(三)将价格稽查引入加工贸易领域。针对当前利用加工贸易领域进行价格瞒骗的新动向,海关将价格稽查及时扩展到加工贸易领域,并加大对保税料件价格的稽查力度,防止企业利用改换贸易方式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四)全面提高海关稽查人员的商品知识和稽查技能,加大对加工贸易商品单耗的稽查。海关正在全面提高稽查人员应具备的商品知识,及时掌握所稽查商品的生产工艺。此外还要充分学习和利用成本分析法、商品损耗极限分析法等多种查帐技能,坚决打击利用单耗进行走私违法活动的企业。
(五)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为目标,大力开展行业性稽查。海关不仅注重对单个企业的稽查,还加强对一个行业的稽查,同时通过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为目标,引导行业自律,真正做到稽查一家,规范一片,处理一家,震慑一片。
对那些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海关又有什么服务和鼓励的措施?
张炳政:目前,全国许多海关都落实守法便利的原则,为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措施。例如:(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公平待遇原则。对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要视同为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其注册登记、货物通关、征免税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二)为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提供通关便利。对守法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民营进出口企业,为其开通现场通关绿色通道;对符合有关条件的高新技术和大型出口企业,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取得相应资格后,给予享受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通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等6项便捷通关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加工贸易企业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电子备案等新型便捷监管模式。(三)加强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优化市场环境,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守法经营民营进出口企业的健康发展。(四)对民营企业加强法规宣传和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对民营企业进行相关的海关行政法律法规、贸易管制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普法宣传和业务培训,帮助民营企业掌握进出口政策、海关管理规定及进出口通关流程。
2003年中国外贸成绩斐然,怎样评价民营经济在其中的作用?
张炳政:自从1999年国家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事外贸经营的限制以来,全国已有数万家民营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据海关统计,2003年全国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达976.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89.1%,远远高于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增长水平。其中进口378.1亿美元,增长98.6%,拉动全国外贸进口增长6.4个百分点;出口598.8亿美元,增长83.5%,拉动全国外贸出口增长8.4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在我国外贸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已成为一个夺目的亮点。
从海关统计数字看,民营进出口企业主要分布在哪些地区?是否存在地区差距?
张炳政:从省市分布来看,作为改革开放最早和最前沿的广东省的民营进出口企业遥遥领先,进出口总值达到315亿美元,大幅增长95.8%,占全国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的32.2%。其中,进口146.1亿美元,增长96.1%;出口168.9亿美元,增长95.6%。随着90年代长江三角洲经济的高速发展,江、浙、沪(江苏、浙江和上海)民营企业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经济环境紧随广东之后强势崛起,进出口值分别达到90.9亿、198.4亿和51.2亿美元,分别增长74.1%、73.8%和2倍,合计共占全国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的34.9%。中西部16省市(四川、河南、广西、湖南、重庆、山西、安徽、云南、湖北、陕西、江西、甘肃、贵州、宁夏、青海和西藏)民营进出口企业与广东和长三角地区差距较大,累计进出口总值为70.1亿美元,占7.2%。
从统计数据看,民营进出口企业的主要贸易伙伴是哪些国家和地区?主要贸易商品是什么?有怎样的特点?
张炳政:2003年我国民营企业的主要贸易伙伴仍然是欧盟、美国、日本和香港,同时对韩国和俄罗斯贸易发展迅速。其中,对美国、欧盟、香港和日本分别出口102亿、96亿和75.7亿和55亿美元,分别增长83.8%、87.8%、70.4%和57.2%。占民营企业出口总额的54.9%。对俄罗斯和韩国出口28.1亿美元和24.6亿美元,分别增长1.7倍和65.1%。占出口总额的8.8%。
民营企业自日本、欧盟和美国分别进口58.9亿、48.5亿和40.4亿美元,增长幅度分别为85.7%、98.5%和97.9%,占民营企业进口总额的39.1%。自韩国和俄罗斯进口32.7亿和21.9亿美元,分别增长88.3%和54%,占进口总量14.4%。
民营企业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传统商品服装及衣着附件、鞋类、家具出口金额分别达到109.2亿、25.6亿和9.9亿美元,分别大幅增长87.3%、75.3%和1.1倍。在传统商品出口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民营企业出口商品进一步优化,2003年出口机电产品199.2亿美元,增长87.7%,占全部出口比重的33.3%,比去年同期提升了0.8个百分点;出口高新技术产品(与机电产品分类有交叉)62.3亿美元,大幅增长1.1倍,所占的比重也由上年同期的8.9%提升至今年的10.4%。
电器及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汽车和汽车底盘、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进口增长迅速,分别进口53.8亿、21.7亿、15.7亿和8.8亿美元,分别增长1.2倍、1.2倍、74.5%和73.9%。
据报道,2004年12月我国外贸自营进出口权将完全放开,据您预测民营进出口企业将因此会有大幅的增加吗?目前,影响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张炳政:民营经济从“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的和必要的补充”,到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今天的“大力发展”,其地位不断上升,作用不断显现。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生产成本较低,在相同价格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润。有些商品,国有企业去做是亏本的,但民营企业去做则会赚钱;同样,有些市场,国有企业进不去但民营企业则挤了进去。客观地讲,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较少得到信贷融资及经营许可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大部分企业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打拼出来的。这就注定了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应变能力、规避风险能力和自我调整能力。私营进出口企业不仅总量上已经初具规模,同时也出现了若干出口大户,并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
到今年12月我国外贸自营进出口权完全放开后,民营进出口企业还将会有大幅增加,但私营进出口企业在扩大出口、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还遇到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是融资困难。目前私营企业很难通过银行贷款来充实海外投资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使企业难为无米之炊。二是政府管理创新不足,协调力度仍需加大。在立项审批方面,分别由中央和地方审批,贸易和非贸易性的关税也不同,项目审批程序比较复杂,影响了企业在海外发展的积极性,也使企业错失了良机。三是服务机制不健全。缺少对外评估机构,在各相关部门中缺乏对外投资的专业管理人才,许多部门的评估流于形式,导致企业错失投资机会或增大投资风险。四是信息服务严重滞后。没有建立专门提供国内国外商情信息的官方或半官方机构,使企业有优势的产品或项目无法得到投资机会,在某种程度上也导致了企业易“走出去”的盲目性。五是出口的
环境还不够完善。港口条件不够优良,空中航线还太少,企业从本地出口运费比从上海出口运费要高出一截,增大了企业的成本。六是人才严重缺乏。除缺乏一般性单证、储运、报关等人才外,还缺乏既懂外语又懂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国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七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如退税不及时、不足额;一些优惠、奖励政策,私营企业无法了解,更享受不到等。
据资料显示,民营企业在迅猛增加、对经济拉动作用越来越大的同时,违法违规事件也有上升的趋势。从海关的角度来看,违法违规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原因是什么?海关对此有什么举措?
张炳政:违法违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虚设、编造帐册来隐藏走私违法活动的行为日益增多。近几年快速发展起来的部分民营进出口企业,由于其法制观念的淡漠和内部管理的薄弱,在财务帐册设置上带有随意性,往往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这些企业往往有虚假设帐,制做假帐,当时不做帐事后补帐的意图。还有的企业先做财务帐,再做仓库帐,采取倒做帐等方式偷漏海关税收(包括偷漏国内税)。
(二)利用加工贸易领域进行价格瞒骗日益突出。随着我国全面入世,海关加大了对一般贸易进口价格瞒骗的打击力度,一些不法分子逐步将这一手法转移到加工贸易领域。其手法之一就是一个企业同时采取保税和征税两种贸易方式进口,故意抬高加工贸易货价,降低一般贸易货价,达到偷逃国家税款的目的。手法之二就是绕开海关对一般贸易货物进口重点审价,而转向保税料件进口,一段时间后再向海关以低报的价格申请内销。
(三)利用加工贸易“单耗”的隐蔽性,进行走私、违法活动。单耗一直是海关加工贸易监管的重点,也是海关管理的难点,当前不少企业就是利用这点大做文章。一方面钻海关工作人员不熟悉商品生产工艺和特性的空子,采取高报单耗的方式进行走私偷逃税。另一方面钻海关在单耗管理上相关政策的空子,将海关单耗“标准化”,隐瞒其实际生产单耗低于标准单耗的事实,进行虚假核销。
针对这种情况,海关所采取了以下一些对策:
(一)加强风险评估分析工作,建立风险信息平台,实现企业分类管理的科学化
完善海关风险管理系统,借助现有的技术系统和设备,采取数理统计的方法,对企业进行评估,或者参照不同企业守法情况的历史纪录等对企业进行分析。同时,按照企业的守法信誉度评定类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配合上述的风险评估分析,通过必要的措施,确保对企业分类管理的科学化,这一作法既符合了分类管理的原则,又提高了海关的监管水平。
(二)加大对企业帐册设置的处罚和管理力度。当前,企业不规范做帐,已日益成为海关稽查所面临的一个棘手的问题,因此海关将充分运用海关法、海关稽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对经稽查发现未按规定设置、编制帐册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改正的,予以立案查处,对情节严重者还应处以取消其报关资格的处罚,以此来敦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此外,海关还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形成协作和配合机制,共同打击企业利用帐册来偷逃税款的行为。
(三)将价格稽查引入加工贸易领域。针对当前利用加工贸易领域进行价格瞒骗的新动向,海关将价格稽查及时扩展到加工贸易领域,并加大对保税料件价格的稽查力度,防止企业利用改换贸易方式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四)全面提高海关稽查人员的商品知识和稽查技能,加大对加工贸易商品单耗的稽查。海关正在全面提高稽查人员应具备的商品知识,及时掌握所稽查商品的生产工艺。此外还要充分学习和利用成本分析法、商品损耗极限分析法等多种查帐技能,坚决打击利用单耗进行走私违法活动的企业。
(五)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为目标,大力开展行业性稽查。海关不仅注重对单个企业的稽查,还加强对一个行业的稽查,同时通过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为目标,引导行业自律,真正做到稽查一家,规范一片,处理一家,震慑一片。
对那些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海关又有什么服务和鼓励的措施?
张炳政:目前,全国许多海关都落实守法便利的原则,为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措施。例如:(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公平待遇原则。对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要视同为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其注册登记、货物通关、征免税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二)为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提供通关便利。对守法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民营进出口企业,为其开通现场通关绿色通道;对符合有关条件的高新技术和大型出口企业,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取得相应资格后,给予享受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通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等6项便捷通关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加工贸易企业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电子备案等新型便捷监管模式。(三)加强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优化市场环境,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守法经营民营进出口企业的健康发展。(四)对民营企业加强法规宣传和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对民营企业进行相关的海关行政法律法规、贸易管制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普法宣传和业务培训,帮助民营企业掌握进出口政策、海关管理规定及进出口通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