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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计委采取措施调整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格局。这些措施是: 1、加强对工资总额增长的管理。对现行的弹性工资总额计划,用同企业工效挂钩的办法加以改革,特别是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对尚未清产核资的企业,其与工资总额挂钩的效益指标除了它们所实现的利税外,还应尽快把增值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亏损企业工资的增长应同减亏指标相联系,并在挂钩的效益指标中剔除非劳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