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涵彧:是镜子总会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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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期主角
  吴涵彧,初二女生,出生于2001年,现就读于江西省新余市新钢中学。2013年“叶圣陶杯”全国十佳小作家,2014年“以梦为马”中国00后十佳少年作家,首届“小天使杯”百佳文学少年,新余市最年轻的作协会员。小学一年级下学期开始写日记,7岁时在《小学生优秀作文》卷首语发表诗歌《我的梦》,迄今已在《意林》《东方少年》等几十家刊物上发表作品100多篇,文章入选多种畅销文集。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屡获大奖。
  自我描述
  我喜欢神秘的紫色、纯净的蓝色。琴棋书画我样样不精通,但略知一二:琴,我喜欢葫芦丝巴乌:棋,我只会下跳棋和飞行棋;书,颜柳欧三家,我独迷恋欧体的秀美;画,我生来喜涂鸦,喜欢画小动物和萌女孩。我爱好广泛,喜欢看书、写作、动漫、听歌。我相信文字,喜欢写有乐趣的文章,让别人跟我一样快乐。人生格言: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是镜子总会反光的!
  吴涵彧作品
  星空都去哪儿了
  光阴是刃而非水,有时,刃的铮铮亮光要快过那细水长流。光阴,不仅把曾经的你我残酷地放在两条平行线上,还纤手轻挥,把我童年的星空,藏于云袖之中。
  我曾无数次,或在这里,或在那边,有点嘲讽地问道,星空星空去哪儿了?没有人回答我,我便又自己乐道:星星是路痴哟,出远门迷路了吧!我的目光清冽,直勾着月亮的心,仿佛在询问星空的下落。
  儿时的我是有星空的——那般的繁华苍茫!茫茫星海,我触摸到了,星空呼吸的题目,空灵的,轻盈的,却又仿佛浸沐着千万年的血泪沧桑、兴旺盛衰,携着宇宙的灰烬紧紧地依靠着,绘出一幅让人类惊叹的图画。这就是自然的力量,就像《达·芬奇密码》中迫不及待地表达的一样,这世界上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它潜于地下,根枝庞大却紧密相连,无形操控着头顶的晴空与浮动的尘埃。年幼的我呆滞地立在乡村安宁的阡陌上,回外婆家之后才发现小腿已经成了蚊子们的根据地,挠得满腿是红包,以及指痕划过留下的血印。
  尽管这样,星空却仍然有一种神秘的吸引力,挂着一丝诡异的微笑,让我头破血流地再一次向前冲去,望向天空。那时候,我像任何一个孩子一样,维护着自己的信仰,蓦然觉得自己的信仰宏伟得不像话,泡泡一样的自豪感占领了我柔软的心脏,裹挟着,曾经最干净的、忘不掉的星空。
  现在,我说到星空会鼻头发酸,一阵又一阵的难过难以抑制地从眼角流下,我这样被说成的矫情的悲伤,随着过得那么快的星空,慢慢变强。那一年我三年级,还在一个依山傍水的小镇上,后山上的水是世上最轻快活泼的,山林深处的竹林是最静谧幽深的,而三年级的我的心,是敏感而奇怪的,我看着星星已经逃命似的撤离的天空,问小死党“它们都怎么了?”死党很理解地拍拍我的肩膀:“我也很难过!可是,你看月亮边的天是淡红色的,说明月亮出血了,所以,星星去问太阳借感冒药了,马上就同来。”“哦,我知道了知道了,你看你看……”如今忆起,当年的友谊过得也真快,一晃神,我再也没有遇见那个告诉我星星去借感冒药的女孩。
  直到什么时候呢——总之,是可以轻易地数得清天边零落的疏星的那时候,我带着满满的失落与兴奋,来到了繁华的城市。深夜,爸爸带我到很高的地方,带我看那都市里的霓虹是何等的斑斓如花,夜夜欢歌不休。我被这景象惊得说不出话,在小镇上,这个时候,所有人都伴着亲切软和的蛐蛐儿或青蛙声,细细品尝一个清凉的梦,脆脆的,甜甜的。或者有像我一样的小孩子,偷偷从床上爬起来,扒着窗子,大大的眸子里倒映出壮阔的星空。
  我很少看星空了。
  因为我的星空,在某年盛夏,已过得太快了,我都抓不住它的尾巴。
  我现在的家在钢铁厂旁——应该说这一整块区域都隶属于这家钢铁厂。每天慢慢地走下那个下坡,扑面而来的就是嚣张的尘土,惹来一阵咳嗽声。每天放学同家都看到,刚刚擦过的窗台上,又覆满了细细的尘埃。是它们无情地驱赶了我的星空,我们却因为它赖以生存。世界本来就是矛盾的,可是,为什么要让我的星空过得这么快?
  想起伦敦一位摄影师拍的照片,场面壮丽而华丽,晦暗的华丽。伦敦塔桥上空黑蒙蒙的天空,却意外地衬上了满满的不知哪个乡村的繁星,让我突然想到了死亡中的生命。
  所有人都说,时光过得太快了。只要紧紧地搂住时光这家伙,不浪费它一分一秒,它便也紧紧地拥你入怀。可是请告诉我,如果星空过得太快,我要如何,深情地,带着儿时的天真无邪拥它入怀?其实何止是星空呵,你面前的土地,哪里不是干疮百孔,当所有的所有都过得太快,我们能否弯下腰捡起什么,跨上自行车去向远方,让永久的诗意,留存在苍茫星空间,自然间?是能的!我相信,nothing is impossible!
  还会温柔地长久凝视星空,纵然它过得很快,可是,星空轻柔的怀抱里,藏匿着我最美好的梦。
  创作谈
  有些文字不应带太多私人感情,因为会显得冗长繁重。而这篇文章是很纯粹干净地有感而发,凭着成长中对星空的长久执念,完全凭着自己的浓烈情感造出了自己的夜空。其中的小镇、星空、呆呆的我,都真实到不行。
  每当脑海里浮现出曾经那种无法用浅薄文字描述的浩大星空,我心里就有某种感情突然决堤,或许是悲愤,或许是控诉。看着而今零落的夜空,写下这些文字,心里空旷,但抒发情感之后,觉得清凉。
  最近养成了一种独特的习惯,看到自己一见钟情的字眼,略微构思情节就立马打开文档,任手指在键盘上下飞舞。原来写作的最高境界是物我相忘,不刻意,不随意。生活中很多时候也是这样的吧,既然一开始选择了,就接受吧,如果坚持下去了,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到终点的人都是成功者,无关其他。
  你是我的太阳
  “谁在叫我?”
  我迷失在了一片茂盛湿热的棕榈树林里,我一定没有来过这里。天边有飞旋的白色大鸟,没有脚,一刻不停地飞向远方。一定是我太难过了,否则怎么会做这样的梦。荆棘锐利,割破我苍白的脚踝,灌木茂盛,缠绕我奋力摆脱的双腿。我在梦里徘徊,寻找自己的太阳——   是爸爸妈妈吗?他们什么时候才可以跨过代沟,真正看到我的心?
  是老师吗?他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抹去成绩,正视我的努力?
  是身旁的同学们吗?他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无视背景与家庭,牵起我颤抖的手?
  这样的梦魇并没有困扰我多久,因为,你是我的太阳,无时无刻在发光。
  我碰到葵是在一个拐角,那一天,我的心情很失落。我看着葵,似乎看到了一位亲切的故人,她也微笑着看着我:“你的脸让我觉得很熟悉。”“我也是。”她像一只狡黠的小狐狸,突然拉起我的手,一笑:“带你去个地方!”我们俩雪白的裙裾在风里飘扬,是两只白蝴蝶的翩跹美好。我不知道与她走了多少个街角,终于在一家梧桐树下的咖啡馆前停下。咖啡馆的招牌是木制的,歪歪扭扭地刻了一个太阳。她熟稔地点了一杯,递给我。轻轻一抿——我好像听到了雏菊的歌声啊,还有雏菊在夕阳的集市上跳舞,太阳上的坚冰融化存舌尖,是太阳的味道!我一瞬间脱口而出:“你是我的太阳!”
  她的嘴咧起来:“你怎么知道,这杯冷饮的名字叫‘你是我的太阳’哟!”
  我从来没有嘎嘣地吃过暖暖的冰块,格外怀念这样的味道。每当我喝完,脸上便也会挂起葵一样的、熟悉的、热诚的、太阳一样会发光的笑容。我的成绩并没有提高多少,可为什么大家都开始慢慢靠近我了?
  我想记住,葵带我去的那家咖啡馆。
  我在碎花裙子的口袋里,装了一大团鼓鼓囊囊的太阳花花瓣,存葵牵着我飞快奔跑时,我就把花瓣细细碎碎地洒在路上,一路清香。葵告诉我,这里还有很多饮品,有的可以带来太阳的温暖,有的可以给我月亮的清冷。尽管如此,我依旧同执地只喝“你是我的太阳”。我的两个梨涡里盛着满满的阳光同到家,爸爸妈妈也没有责备我为什么同来晚了,因为,我惊诧地发现,在咖啡馆里,时间是静止的。
  第二天,葵的头上戴着一个太阳花花环,我认出来了,就是我昨天撒在地上的太阳花编织成的。她软软的辫子在肩头摇曳,她指着咖啡馆的天花,我仰头,看见太阳正温柔地微笑着,在我们的头顶哼着世界各地的歌谣。我看看太阳,又看看葵,心里被蜜糖一样暖软的愉悦充实着,我在心里小声地说:葵,你是我的太阳啊。
  葵像向日葵一样汲取阳光,然后慢慢地,把阳光汇聚成太阳,存进我黑洞洞空荡荡苦兮兮的心里,把那些墙角里的蘑菇照得灰飞烟灭。你是我的太阳,给了我拥抱世界的勇敢力量,至少让我被这个世界温暖地爱过;你是我的太阳,让我终于不是一个看戏者,而真正走进了大家的世界;你是我的太阳,让我的身影不再孤单……
  葵是我的太阳,可是有一天,她却突兀地消失了。她鼓着小嘴——熟悉又可爱的小嘴,瞪着大眼睛,在日暮里对我说:“我要走了,所以,以后你再也没有那么香香舌甘甜的饮料了。千万别去路上乱喝咖啡哦,会……”还没有说完,她的身影便被吞噬在了那一轮太阳里。我摸着自己的心,暖暖的,葵走了.但她把太阳留下了——葵,你是我的太阳,你看,你依旧在我心里啊……
  “葵,葵,你怎么了!”同学拍着我的肩膀,叫我的名字。
  “我,是头有点儿晕吧……”
  “葵,下次注意点儿,别上课睡着了。”
  原来我是葵,葵就是我。
  你是我的太阳,我是我自己的太阳,给我光芒,予我前行的力量。
  浏览博客时,无意间看到某地中考作文题目——你是我的太阳。轻轻读着,觉得心里暖意融融,萌发写作的冲动。其实,身边可以做我的太阳的人真的太多了,怕是不能一个个深情地说“你是我的太阳”了。然而,为何不能自己是自己的太阳?有多少次跌入深渊无人扶持,都是自己跌跌撞撞地唤醒信念,凭借自己的勇气走向光明。这些文字很没有来由,只是突然迸发,欢欣写下。“葵”亦是个很温暖的名字,其中也写了一些花儿。花儿似乎也象征着温暖的日光,至少一路走来,路边有花相伴,不孤单。
  这篇文章是在外婆家写的,电脑很新很高大上,满屏挤挤攘攘的文字,让我觉得心情很好。窗外便是无边无际铺天盖地的广阔稻田,以前住在外婆家的时候,每天五点钟醒来,便有稻浪里来的绿色微风拂开窗帘。或许,最真的乡村可以给我,最归真的,璞玉一般的灵感与文字吧。或是上帝又调皮了,给我一路绿灯了吗?
  精致的时光流转
  我有一段精致的时光,染着月光的素色,被我的十指小心拈着,软软地铺在一杯茗、两三本书与从窗棂溜进来的风旁。
  在我的心里,这段精致的时光有着最美丽的镂空雕花,有着世上最惊艳无双的色彩,但听起来,也并不是那么的精致一
  看见小鸡,就跟在她屁股后跑;看见小猪,就学着他哼哼叫;看见流云,就随她飘向远方;看见风,就在他的怀里堕入梦乡。
  那段时光很近,翻开相册,我还可以看得到——
  五月槐花满地,零落成雪。我去书法老师家,无意间却瞥到老师家窗外的精致风景。这栋老楼被大片大片熙熙攘攘的墨绿色森林环绕着,好似空中楼阁。于是回到家,我飞奔到自己的落地窗上,小心翼翼地把小腿伸出窗外,两个摇摇晃晃的小腿像嫩脆的藕一样,在半空里自在的晃荡。偶尔,有风吹过。我深吸一口气:七楼的风和地面的风的气味,是真的不一样啊!之后每天放学,趁爸爸妈妈不在的时候,我都坐在窗台上,以危险的姿态,在风的耳旁絮语。
  我从未那样亲切地接近天空,所以分外怀念那一段精致的时光。
  那段时光很远,我的瞳孔里只有它模糊的光影,怎样辨认——
  有球场上的男生在纷扬的汗水里显得粗糙而不修边幅,但当我看着学霸匆匆回家,而他们跳跃的姿态,刻在夕阳的画中时,我的心脏告诉我:这便是精致。就如《百年孤独》里的美人儿蕾梅黛丝的生活一样,凡人眼中的最简单,却最世上的最睿智。三岛由纪夫似乎说过:人的一生便是一张白纸,一瞬间的犹豫是锐利的折痕,把正面变成反面。那段时光,我常捧一本《百年孤独》,安静地在篮球场边沿等他们和她们打完篮球,一起同家。   我从未那样地把粗糙的诗意喷薄地激发出来,所以分外怀念那一段精致的时光。
  那段时光的距离安然,像期末考试前刚好温暖我的阳光,温柔倾诉一
  我喜欢暑假,不是因为放假没有压力很爽,而是因为在显得格外闲暇的时光里,我可以尽情地阅读。读书的话题显得万分俗套,但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好享受好享受。当我捧起一本厚重的名著,眉头微皱,抚摸着它们不显眼却深沉的封面时,整个时光仿佛随我而停滞。这时的精致,在文字的清新或洒脱中。不是所有的名著都能让人津津有味地品读,但只要字字句句地读下去,任何名著,都可以使心如止水,难起波澜。最近读爱丽丝·门罗的《RLJNWAY》,心里似乎也种下了逃离的种子。我在精致的书本里甘愿沉溺,谁人又陪我浅唱低吟?
  我从未那样全心全意地把自己的时光奉献给名著,所以分外珍重那一段精致的时光。
  我之所以用“精致”来诠释我最爱的时光,是因为,我愿精致成为我永生永世的人生态度。我可以身披精致的云裳,勇敢地前行,在路上。不知道在哪一篇文童里看过的句子,很喜欢——“原来每一天,都是黄昏”。原来啊,每一天都在精致的时光里流转。在我凶狠地和楼下的母鸡赛跑的时候,在我在大马路上看见一群小猪在卡车后面哼哼唧唧的时候,在我闭上眼睛,让整个人沉溺在云水间的时候,便无意中撷取到了精致的时光。
  啊,原来每一天,都是那段精致的时光。
  创作谈
  我喜欢用文字记录生活,却无法用过于华丽的句子来修饰青春年华,只是时光真的有脚啊,轻轻悄悄地跑着。站在假期的边缘,我知道我13岁以前的时光匆匆流过,此间的少年,终会褪去青涩面容。执着地想写用文字的方式纪念这纯粹又美好的岁月。
  虽然“读书”在这篇文章里似乎没几次出场,但总体的构思,就是写作时,身旁层层叠叠的名著,让我的心一下子充实且柔软。更多的时候,书是我最最可靠的陪伴。于是,写着写着,又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些让我开心的碎片,拼凑在一起,精致非常。
  其实自己是个非常容易满足的人,所有平凡到让人无语的事,我愿携着感动,迈向长大的那一步。愿我的文字,有幸遇到你,带给你生命的慰藉。
  关于写作
  写字大约同旅行一般
  我记得青年作家吴清缘说过:“我喜欢写作,就像我喜欢睡觉一样……每次写完之后点保存,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
  可惜我的这台小粉红(我的笔记本电脑)已经年老体衰,只剩下苟延残喘的劲儿了。如果我每次写完再保存——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的,常常爬格子到一半,咔嚓——死机了。你便经常可以看到我写了一段,就刷屏一样地狂按保存。
  我和写作是一对非常亲密的恋人,我周围的朋友都知道——都知道我挺矫情。有时,看着四处阳光正好的校园与光影斑驳的窗外大树,心里就一阵对这个被我黑了无数次的学校涌起无数少女情愫,迫不及待地要用文字记录下来。其实,说是矫情也好,都是我妈从小培养。
  不过,我倒没有经历过小说里“其他小朋友在楼下欢声笑语,我却……”之类的惨痛,当小伙伴们互相走街串巷,在无聊的假期里在室外狂奔或去聚在一起看动画片时,我一个人,晃着白白的小腿,拿着铅笔,在日记本上一笔一画地刻下时光的痕迹。久而久之,这种痕迹便刻进了我心里。
  我从未写小说成功过,雍容在《鲤珠小拾》里说过:小说家是上帝。诗人可以把自己放进一首咏叹的月光中,而上帝从来不屑去过人类的日子,但是,我却很爱把个人的情感存进我的小说里——是大忌。尽管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却还是勇敢地知错再犯,一而再再而三地花一天或者更久,去写一篇几千字的无聊小说。
  每次,我妈看完我一篇小说新作,都会摆出一副看破红尘的表情:“你知道么,时间宝贵啊!”
  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投胎似地想在文字里流露出私人情感?
  因为我的很多看似很美很繁华的文字里,没有真正的我。很多博客里的朋友都觉得我是一个常常安静、偶尔调皮、总体外向的女孩,不会九点多钟和闺蜜跑到满是醉鬼的步行街上吃炒粉,不会趁着没有人捏着太监腔调大喊“大大大大大事不好啦……”回头发现一个老太太惊恐地看着我;不会装着散漫酷炫的步伐却差点被自己的拖鞋绊一跤……看吧,我全都会。或许这就是写作与文学的区别,写作能写出吴涵或,却写不出吴涵或自己。
  某种程度,我却还是偏爱写作的,写作让我释怀,让我轻易地把平凡的爱带进文字,文学有时让我有点儿疲惫,像是一条海里的咸鱼突然被扔到了小河里,你一直以为自己离不开水,忽然惊觉是离不开盐啊!有一位热爱文学的文艺妹子给我写过一封信要和我交笔友,开头就是一句震撼人心的名人名言,接着有条不紊地开始介绍离开文学之后她是怎样腐烂的,文学对其重要性,她看过的名著们……读到最后我是汗涔涔,泪潸潸:唉,文学与我的距离似乎又远了几千米。
  我想,写字大约同旅行一般,行在自己的世界里。写自己,也写别人。写作的路,要慢慢地走。我相信,我还有很多很软的时光来让我告诉你们,真正的自己。所以不急,让我继续与最纯真的文字如影随形,慢慢,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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