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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需要在厘清“三权分置”改革逻辑起点基础上,稳慎探寻其实现路径。我国现行宅基地制度起源于计划经济时期,其主要特征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无偿分配、长期占有”。宅基地集体成员无偿取得和长期使用的制度设计初衷是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承载的是社会保障功能,表达的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国家意志,在保障农民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基础作用。集体成员身份是宅基地保障功能的实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