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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对全国295座的城市搜查中,其中218座城市被确定有黑臭水体存在,占比近74%,仅剩77座没有排查到黑臭水体。为了控制这一的态势,国务院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要求到2030年,对七大重点流域中水质控制中,水质优良比例需基本达到75%以上,城建区内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铜陵市翠湖兼具“河、湖”属性,因雨污分流不彻底而导致雨水与生活污水夹杂垃圾、淤泥、油污等直接排入翠湖,造成水体严重污染。本课题以铜陵市翠湖为研究对象,从城市河湖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对铜陵翠湖实施截污、清淤、生态净化等工程,并对工程效果进行评价,为类似条件下的城市污染水体修复治理提供了借鉴。主要成果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以生态环境学和建设工程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以生物-生态修复技术的集成为手段,通过工程实施与水环境质量监测,初步构建了符合翠湖水体污染特征的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体系。该体系以生态净化为核心,综合运用各种修复手段协调治理,协同修复城市污染水体。(2)针对来自城市上游的外源污染,综合运用各种物理工程手段,包括机械拦污工程、环湖截污工程、高效的雨污水处理工程等;针对河湖本身的内源污染,构建了水生植物与水生动物相适应的生态体系;针对翠湖所处环境特点,营造了与景观相适应的清水型生态平衡体系。这些体系与技术可有效的去除污水中80%的悬浮固体和油污以及50%以上的COD和BOD,有效降低翠湖主体湖面NH3-N、TP、CODcr等指标浓度,最低含量分别达到1.39 mg/L、0.189 mg/L、8.5 mg/L,同时提高了水中的溶解氧,最高含量达到6.36 mg/L。此外,同一地点污染物去除效果呈现出TP>NH3-N>TN>高锰酸盐的规律,污染物去除效果显著。(3)利用多种水质评价方法对翠湖水质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单因子指数法显示TN和CODcr等指标达到地表V类水标准;内梅罗指数法显示主体湖面属于轻度污染,部分地区甚至接近尚清洁等级;综合污染指数法显示主体湖面的综合污染指数稳定在1.7左右。总体情况为水质由原来的劣V类,变为地表水Ⅴ类水质,另外,如部分地区的TP、CODcr和NH3-N等指标,可以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4)实践结果表明,翠湖生态修复技术具有多重作用。首先能显著削减城市上游流入翠湖的污染物浓度,改善城市河、湖水质,具有净化水质的作用,;其次是水生动植物培育以及微生物的投放,丰富了生物多样性,同时增强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具有良好的生态效应;此外,翠湖修复工程的实施,避免了老城区的大规模改造,社会经济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