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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默(Bennett Reimer)是美国西北大学终身教授,在此之前,他还有过在其他音乐院校的从教经历。如其所述,在老师的引导和自身对音乐教育理论研究兴趣的驱动下,他走向了对音乐教育理论的研究。毋庸置疑,在世界范围内,雷默是音乐教育哲学、教学课程发展、研究理论和综合人文艺术学科教育规划方面的专家。本文主要的研究对象是其晚年在音乐教育领域内,提出的“融合主义”这一立场。围绕雷默思想变化的轨迹与此前出现的几种重要的观念共同对“融合主义”展开深入的析理,以期可以为我们对音乐教育的认知提供新的审视视角。本文总体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雷默音乐教育思想做一般性的描述,其中突出其哲学思想的转变,主要落脚点是对相关概念进行阐释,尤其是对“审美教育”作新的界定,为后文的陈述作应有的铺垫;第二部分主要通过后现代主义与现代主义的断裂,折射出雷默融合思想提出的内在动因,其后对相关的原理进行集中的梳理,最后将融合主义作为这部分的主体内容加以解释;第三部分主要以融合主义的态度对先前出现过的一些观点进行一个批判性的鉴赏,这些观点主要包括音乐形式论、实践论、功能论等,通过对这些观点的解读来说明融合主义在具体的情境中如何体现其力量;第四部分主要介绍融合主义视域下的体验教育,主要是将基于体验的音乐教育抽象为四个维度(感觉维度、创造维度、意义维度、情境维度)来说明融合的理念何以成为可能。本文通过对雷默晚年提出的“融合主义”的介绍,同时结合国内外对关切到的问题的分析,试图将这一音乐教育理念尽可能的准确传达,通过分析音乐体验本身具有的特质来说明这一理念得以有效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