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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遵循剑桥学派的方法论,关注于如何恰当地理解休谟,如何历史地看待那些我们所熟知的概念。通过回到西方现代化源头的“启蒙运动”中去理解西方的观念,传播那些对我们自己有重要社会功用的观念,为我们身处其中并正在参与构建的社会价值观念添砖加瓦或者提供一种镜鉴。通过回顾西方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其“思想界”提供了什么样的观念和思想资源,做出什么样的反应,从而理解我们自己的社会转型。本文以休谟的政治思想作为研究对象。在休谟看来政治学是一门实验科学,在研究对象和视角方面可以与自然科学相比。因而,本文选取的角度是“经验主义”。休谟的经验主义直接地受到牛顿实验方法的影响,他研究政治的方法正是模仿这种意义上的经验主义。在《人性论》中休谟给出的知识论规则,是他用来指导政治学研究的经验方法论原则。经验主义在休谟那里不仅有根本的方法论意义,还是一种独特地看待和思考政治现象的方式和风格,从经验主义的角度可以全面地概括他的政治思想的特征。所以,本文选择的研究方式是整体地看待他的政治思想和经验主义怀疑论之间的关系。这构成了本文的核心。本文的核心观点是要想恰如其分地认识和理解休谟的重要性,必须理解休谟的整个“人性科学”具有的两个内在矛盾,第一个内在矛盾就是休谟政治思想的“实体”,即决定休谟思想的那个独特的道德态度与古典道德态度及基督教道德态度之间有着根本区别。第二个内在矛盾则是休谟政治思想里蕴涵的那个道德态度,是独立于近现代科学的基础的,因而是“前科学”的。与此同时,休谟所推崇的经验主义方法论又是为近代所特具的。这两个内在矛盾所产生的张力是休谟政治思想暧昧性的底基。休谟性情的暖昧持中,就是这两者之间的暧昧性的表现。本文第一章考察了休谟所处的18世纪的英国社会历史背景,尤其是休谟所处的相当复杂的知识背景。休谟所处的社会历史背景主要是1688年光荣革命以来,英格兰和苏格兰发生的深刻社会变化。这又构成了理解休谟时代政治话语的钥匙。休谟时代有三种最为主要的政治话语:其一是莎夫茨伯里、笛福和各种俱乐部刊物的辉格党撰稿人们开创的捍卫光荣革命和汉诺威统治的绅士谈话方式;其二是在格老秀斯之后的一百年中发展起来的新教自然法理论;其三是共和主义传统。与此同时,休谟和法国启蒙思想家共享认识世界的“力学模式”和实验方法,都试图将当时在英格兰兴起的“自然哲学”应用于人类境况,都致力于用对人类生活有用的经验研究所产生的新理论代替传统形而上学。只是,休谟对经验主义方法自身的局限有着更为健全的认识,主张在经验和可观察现象范围内的实验方法。通过这种分析,休谟思想内部的张力所产生的原因就显现出来了。在第二章,重点阐释了休谟的政治思想所依据的经验主义认识论。他的经验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直接地受到牛顿实验方法的影响。牛顿学说向道德和政治领域的扩展所产生的影响是复杂的。休谟正是“社会科学”先驱之一,他期望去理解经验世界,他的事业是要模仿牛顿建立一门人性科学。通过对培根和牛顿“经验”概念的分析,本文提出休谟的经验主义不是“自然哲学”意义上的经验。另外,休谟认为修辞对哲学写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他的文风服务于他的哲学目的和方法论选择并且促成了这两者的转变。在第三章,重点论述了休谟经验主义政治思想中的道德学说。休谟的政治哲学企图为道德人生问题,同时也是社会秩序问题,提供一个逻辑连贯的、详尽的答案。虽然这种尝试不是他所特有的,他在许多方面比起自己的前辈所受传统的束缚也更少,却又比他们对于这些问题的看法更矛盾和纠结。本文以“同情”和“趣味”作为休谟道德学说中的两个核心概念,从“趣味”这个概念入手来理解他对道德客观性问题的分析。休谟在道德哲学上的一个独特贡献在于他将德行分为“人为的”(artificial)和“自然的”。动机问题是理解休谟的“道德感”理论及其对德行分析的基础,正是动机差异构成了区分人为德行和自然德行的根本标准。这样做的后果在于他否认正义是一种自然的德行。在人为德行与自然德行的划分框架下,对于维持社会的必需性或有用性(utility)成为不仅是人为德行也是自然德行的惟一源泉。在此基础上,休谟进一步确立了划分心灵的性质是善或恶的四种标准。这里由于“趣味”发挥校正作用,从而避免了道德主观主义的结论。在第四章,分析了休谟经验主义政治思想中的正义理论。作为人为德行的正义并不具有自然动机,其动机是理性的自利、荣誉感、教化、习惯、民法和政府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正义的实现必然需要一些条件。正义的条件包括主客观两方面,客观条件是资源和产品的适度匮乏,主观条件是不完全的自私、有限的慷慨以及人与人之间在体力和智力上的大致平等。离开这些条件正义就将失效。正义的条件出现在人类社会中,需要有规则来规范行为并分配合作结果。由于古典和神学目的论已经被排除出去,道德与法律规则无法从根本的善来推导和证明,正义规则本身成为休谟分析正义的核心概念。在第五章,分析了休谟经验主义政治思想中的政府理论。休谟对政府的起源、形式以及政治统治权威的独特看法,是理解休谟的经验主义政治学的基本特点和他对当时共和主义思潮回应的关键。在另一方面,他还对自然法理论的论证方式进行了重塑。他重点批判了作为契约论核心的“原始契约”基础的“遵守许诺假说”。他认为遵守许诺的动机也是人为的而不是自然的,此处他对遵守许诺动机的论证方式与他对正义动机的分析相类似。休谟拒斥“辉格党”的原始契约理论和同意学说,他认为政府的基础是人们察觉并相信政府能够保障正义规则的施行,保护并促进公共利益,以及人们感到自己有服从和忠诚的义务,即政府的权威是建立在公众关于利益和权利的信念基础之上的。这些努力都是为了提醒人们警惕当时正在滋长的基于迷信和狂热的政治宗派主义,维护来之不易的英国宪政体制的稳定性。休谟对于光荣革命和汉诺威统治的捍卫正是通过使用莎夫茨伯里、笛福和各种俱乐部的辉格党撰稿人开创的绅士谈话方式来进行的。由于对理性的怀疑,他赋予想象和欲望以重要的地位,并相信习俗和习惯对于塑造想象和欲望的作用,推毁了当时的人们所知道的权利语言的认识论基础。他希望用得体语言重新铸造了有关政治义务的讨论,用关于审慎制约的有限抵抗理论来抵制可能威胁到政治权威稳定的迷信和狂热。本文有一个前提假设是认为休谟的经验主义政治思想虽然没有系统的载体,但在休谟的整个一生的写作过程中,基本上是一贯的。在第六章,主要从历史、理论和现实三个层面说明了休谟经验主义政治思想的价值。他以自己的政治写作参与到了为英国光荣革命后汉诺威体制的辩护和“罗伯特统治”的政治争论中去,在这一过程中他继承并改造当时英国存在的三种政治语言,这是其历史价值所在。休谟政治思想的历史维度;在商业社会兴起过程中,对“古今之辩”大问题的解答;他的政治思想的前后一贯的经验主义分析方法或方式以及世俗风格构成了其理论价值。而休谟所开启的“是”与“应当”分离的研究政治的方式,以及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面对古典和神学传统的失落所作的道德和政治哲学转变则是其现实价值所在。总之,休谟的暧昧之处就在于他是一位标榜用“实验方法”研究人性科学,却有着活生生的日常生活经验的非“麻木”的文人。自17世纪以来,英格兰思想一直受着培根、霍布斯、洛克和牛顿这些冷静刻板的理性个人主义哲学家的支配。作为苏格兰人的休谟告诉我们这种神话与历史的真相相去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