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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诗作为中国最早的文学样式,是整个中国古代诗歌的一部分,在中国古代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以汉魏晋南北朝隋时期诗题中含“歌”字的诗歌作为研究对象,它们继承了先秦歌诗诗、乐、舞一体的特点,又不同于唐以后定型的“歌行体”,在与音乐的密切程度、文体形态和叙事内涵方面都相对复杂得多。根据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的文本统计,在汉至隋朝的六百多年中,仅诗题中含“歌”字的诗就有1500多首,远超二者。 在与音乐的关系方面,自汉乐府产生以后,“歌”诗的创作更加多元化,分类也更加细化,共有十类,“歌”诗开始有了徒歌与配乐演唱的区别,配乐演唱主要表现在有无乐器伴奏上,将分类述之。 从文体形态上来看,汉至隋朝“歌”诗的标题更多元化;句式更整齐,如齐整的四言“歌”诗多为宗庙、舞曲等祭祀性的歌辞,五言“歌”诗发展到吴声歌和西曲歌时大都为五言四句体;“歌”诗的韵式从句句韵、双句韵到转韵等形式皆有;联章体组“歌”诗占了很大一个部分,也有各自的特点。 这一时期“歌”诗的叙事内涵也颇为丰富,赞颂明君贤臣、讽刺当权者及权臣、揭露战争的残酷及人民的反战情绪和对爱情的憧憬等主题皆有涉及,但叙事内涵大都要借助其背景来了解,手法也逐渐成熟,往往点到即止,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