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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前中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刑事立案制度是办理所有刑事案件的起始程序,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赋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的一项法律职权。由于立案涉及范围广、侦查手段种类多等特点,大多数公民在认定负责打击侦办刑事案件的职能部门归属上,主要以公安机关为主。可以说,公安机关的立案权是一项与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息息相关的重要权力,如果不加以制约完善,一旦出现差错或被滥用就会给公民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于是,法律又赋予了人民检察院一项十分重要的监督权力,那就是“刑事立案监督权”,尤其是针对公安机关的立案过程进行专门的法律监督。
本文主要从立案监督的角度,以健全立案监督制度作为突破口,进而探索完善中国刑事立案程序,规范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立案权和侦查权合理有效实施,以此解决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阶段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论文第一章主要是从中国刑事立案的基本理论着手进行分析,具体讲就是,通过对中国刑事立案程序的概念厘清、特点性质划分,以及对立案程序中存在的监督手段价值研究,为下一步寻求完善途径建立理论基础。
论文第二章主要是从研究当前公安机关立案程序中存在的基础性问题和症结所在,明确现实中立案程序存在的初查行为是否正当、立案程序被虚置以及立案监督缺失等三大问题,从主要问题出发需求完善方向。
论文第三章主要是从探讨立案监督制度概念、监督范围及措施解析等学理内涵角度入手,针对上一章中所提到的当前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程序中存在的症结和问题,以立案监督为突破口,一一对应提出了设立专门监督机构、强化立案监督措施、完善立案监督立法等三项举措,进一步探索完善刑事立案程序的有效途径。
本文主要从立案监督的角度,以健全立案监督制度作为突破口,进而探索完善中国刑事立案程序,规范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立案权和侦查权合理有效实施,以此解决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阶段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论文第一章主要是从中国刑事立案的基本理论着手进行分析,具体讲就是,通过对中国刑事立案程序的概念厘清、特点性质划分,以及对立案程序中存在的监督手段价值研究,为下一步寻求完善途径建立理论基础。
论文第二章主要是从研究当前公安机关立案程序中存在的基础性问题和症结所在,明确现实中立案程序存在的初查行为是否正当、立案程序被虚置以及立案监督缺失等三大问题,从主要问题出发需求完善方向。
论文第三章主要是从探讨立案监督制度概念、监督范围及措施解析等学理内涵角度入手,针对上一章中所提到的当前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程序中存在的症结和问题,以立案监督为突破口,一一对应提出了设立专门监督机构、强化立案监督措施、完善立案监督立法等三项举措,进一步探索完善刑事立案程序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