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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自产生以来,在传统民商法原则的导引之下, 曾经历了其发展史上的“黄金时代”。但是随着公司力量的日益壮大,它在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它漠视员工的权利;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平衡;在有限责任的保护伞下置债权人利益于不顾;惟利是图,损害消费者权益;作为经济实力强大的组织没有同情心,对社会问题漠不关心,等等。于是,有人指出,公司不应该只为自己和股东利益着想,还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自诞生开始,就在理论界产生巨大争论。诸多学者就如何界定公司社会责任、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涵盖以及如何保障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本文也试图从上述几方面对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进行深入地探讨,并结合中国目前的立法现状,力求构建理想的制度模式以保障公司效能的真正发挥,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和谐地发展。文章内容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缘起,并对否认和肯定公司社会责任的不同观点进行了评析。第二章笔者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科学内涵,将“公司社会责任”界定为“公司在谋求公司利润合理化的同时应承担维护和促进社会利益的义务”,并对其进行了全面地理解。第三章探求的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主要从公司经济力量的影响力、所有权社会化、社会利益以及利害关系人理论等不同侧面来阐明公司社会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第四章简要介绍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包括对公司雇员、消费者、债权人、环境保护、社区以及公益活动的社会责任。第五章是本文的重点,结合我国目前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现状,笔者就如何保障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第一、将公司利润合理化与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确立为公司的二元价值目标;第二、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主体和对象范围;第三、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以平衡公司利益;第四、强调公司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践行;第五、健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第六、提倡推行公司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以促进国内公司尽快与国际接轨,更好地担起社会责任;第七、公司应对社区及公益活动负责的立法几近空白,笔者建议将其以提倡性规范的立法模式确立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