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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利益是社会群体所共享的社会福祉,是一种特定的价值诉求,它同时囊括了社会群体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社会价值。公众利益又不同于其它利益,具有共享性、正当性和非盈利性等特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离不开公众利益的实现,受公众利益动态性的影响,要想实现公众利益,必须首先建立合理通畅的公众利益表达。我国当前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随着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社会公平、正义精神的高扬,国内公众和学者们也将关注视角转向了公众利益的实现上。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高度集权体制的中国才逐渐步入到“放权”社会,特别是在我国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日渐深入的今天,国家已经放弃了对一些领域的干预,自此社会利益格局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市民社会得到空前发展。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趋势明显,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公众群体的利益诉求日益旺盛。这些变化既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也是对我国当前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改革和完善提出的新要求和挑战。而在公众利益各个协调机制的构建中,公众利益表达机制的突出作用日益明显。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国内群体性事件的突发和高发,预示着我国社会弱势群体一直处于权利失衡的尴尬境地,深刻表明了我国急需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公众利益表达机制的紧迫性,同时也为我们思考和研究如何完善当前社会公众利益表达机制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对促进利益表达主体与决策者两者的关系、推动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非凡的现实意义。论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公众利益表达的相关理论综述,笔者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分别对公众利益、利益表达和公众利益表达机制内涵及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等相关理论的界定和阐述进行了再梳理,为全文的研究奠定基础。因为公众利益贯穿社会的始终,因此笔者在该部分理论综述的基础上,立足于转型时期的国家放权型社会改革和市民社会的成长现实,在第二部分进一步指出了构建我国公众利益表达机制的必要性。具体体现为:我国构建公众利益表达机制是巩固中国共产党地位的基础、是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多元化利益诉求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等。第三部分是从理论讨论回归到了实践当中,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实际,列举了当前我国公众利益表达机制运行中的常见问题,如利益表达组织发展不均衡、利益表达主体的表达机会不平等、利益表达客体不重视利益主体的诉求表达、利益表达渠道单一,途径不畅、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能力和集体意识不强等客观问题,并就影响我国公众利益表达机制运行的内在因素做了进一步分析。正是因为有了多元化诉求等上述问题,才暴露出我国急需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众利益表达机制的必要性。因此,在论文的第四部分笔者尝试性的提出了健全中国特色公众利益表达机制的对策,如构建沟通中介使利益表达权获得平等、培养公民的表达意识和参与能力、不断完善与公众利益表达的关联机制、确保公众利益表达渠道畅通并有效拓展、重视新闻媒体和网络的表达作用和构建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保障机制等。当然,这些措施还需要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去总结完善,才能达到快速、准确的表达公众利益诉求和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提供参照依据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