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共领域主体研究

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longyu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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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经过仔细地考察研究后,认为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过古希腊时代的古典型公共领域、西欧封建时代的代表型公共领域和资本主义时代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等三种形态。当资本主义发展进入垄断阶段后,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和利益集团凭借其政治、经济实力,逐渐操控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导致资产阶级公共领域逐渐走向自身的反面,政治变成少数人暗箱操作。也正是这个缘故,哈贝马斯宣称,资产阶级公共领域重新封建化,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走向衰落。上世纪60年代以来,迅猛发展的国际互联网凭借自身技术特点,塑造出公共领域的新形态---网络公共领域,为社会大众提供了平等、自由地参与公共领域的条件,完全扭转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不断走向衰落的趋势。因此,杨仁忠在其所著的《公共领域论》一书中宣称:“大众传媒时代因权力和金钱的宰制而走向衰落的公共领域将在信息时代重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减少了对经济社会的干预,国家与社会逐步分离,为公共领域出现提供条件,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发展应用,我国出现了网络公共领域。然而,受到我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的影响,上下尊卑的臣民思想依然存在,人们对政治民主的认识实践不深,导致民主发展滞后,以至于难以形成网络公共领域,参与者分歧明显,难以达成共识,特别是达成理性的共识更难。网络公共领域的参与者们不能遵照哈贝马斯商谈伦理,进行有效的沟通,网络中充斥着侮辱、谩骂、歪曲、虚假的信息。这一切都影响着共识的形成,甚至对现实的社会秩序造成破坏。在《关于公共领域问题的问答》中,哈贝马斯也认为“由于你们国家中经济和国家的关系不同,我完全能想象将西方模式直接‘应用’到中国的任何一种尝试所遇到的困难”。应当看到,网络公共领域为人民实践民主、培育民主价值理念提供了土壤,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对网络公共领域的研究显得极其重要和急迫。考察哈贝马斯发现的三种公共领域以及网络公共领域,发现不论何种公共领域,最关键的要素是人,也即参与其中的主体。借助互联网上的聊天室、微博、新闻评论、论坛等公共空间,人们对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事务或者事件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舆论,以此对政府进行监督,这就标志着网络公共领域形成了,而作为个体的自然人加入这个空间之中就共同关注的议题进行讨论,自然就成为网络公共领域的主体。没有人参与的空间,绝对不是公共领域。网络公共领域主体设定议题,经过讨论交流,达成一种或者多种共识。这些共识,是一部分人或者全体的意愿的集合,代表着他们关于需要国家政治权力机关回应的某一事项的共同或相近的看法,直接或间接影响着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因此,加强对网络公共领域主体的研究,掌握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规律,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网络公共领域,提升人们的民主素养,提高人们政治参与热情,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其他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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