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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生态旅游业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生态旅游资源是生态旅游的基础,因此,对鄱阳湖区生态旅游资源进行研究,界定其概念和确定其价值,就显得意义重大。在理论上,本研究在查阅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对生态旅游资源的概念、类型及价值评价体系进行了梳理与归纳,所论述的观点是:生态旅游资源是具有生态性的旅游资源,生态性既指受人为影响很小的自然生态性,也指人与自然相处和谐的人文生态性;生态旅游资源分类拟按旅游者对资源的感知形式分为可视生态旅游资源和非可视生态旅游资源;科学的生态旅游资源价值评价体系要有统一的标准,并要根据研究对象实际来进行构建。在实践上,本研究在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中国国家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GB/T18004-1999)、《森林景观质量评价理论、内容与方法》、《自然保护区生态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森林旅游资源分级》等所列示的相关评价指标基础上,结合鄱阳湖区及其生态旅游资源实际,构建了适合鄱阳湖区生态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价体系,并以此为标准对鄱阳湖区生态旅游资源价值进行评价研究。研究根据相关资料并结合实地考查,整合出鄱阳湖区生态旅游资源共有136对,并以构建的鄱阳湖区生态旅游资源价值评价指标为标准,以江西省旅游局编写资料为依据,通过小组评议,确定出鄱阳湖区各生态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价研究结果表明,湖区以四级和三级生态旅游资源居多,四级以上生态旅游资源占到湖区生态旅游资源实体总量的64%。研究还分析了区域生态旅游资源价值特征,发现鄱阳湖区西部和北部生态旅游区生态旅游资源等级很高,资源空间结构很和谐;中部和东部生态旅游区生态旅游资源等级较高,资源空间结构较和谐;而南部生态旅游区生态旅游资源等级相对较低,资源空间结构相对较差。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根据鄱阳湖生态旅游资源价值特点进行分区开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