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科技的快速发展导致信息的爆炸式增长,为迎合用户需求,新媒体应运而生。它在方便用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纠纷,尤以深度链接为热点。近几年发生的今日头条案、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百度案、十一大唱片公司诉雅虎案等案例均是通过设置深度链接来向用户推送信息。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深度链接的行为属性以及侵权认定标准等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近期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屡有发生,使得深度链接问题成为知识产权中热议的话题。本文从多个角度对深度链接中的侵权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建议,力求达到技术发展与著作权保护的一种平衡状态。研究深度链接侵权问题的意义在于实践层面上有效的保护著作权人、正版网站的合法利益;司法层面上,减少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为法院做司法判决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理论层面上,有助于推动对深度链接行为规制的立法发展,使我国的著作权制度愈加完善。围绕本文研究主题,本文主要就深度链接的概述、侵权认定争议、侵权认定分析、完善认定侵权的建议等四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主要是对深度链接进行简单的概述,首先是对深度链接进行法律上的概念界定,其次分析出深度链接和普通链接的区别,最后着重探讨深度链接引发的利益冲突。为了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以及达到技术发展与著作权保护的平衡状态,须对深度链接的侵权认定予以注重。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深度链接的著作权侵权认定争议。争议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深度链接属于作品提供行为还是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争议,作品提供行为属于直接侵权性质,而网络服务提供行为属于间接侵权甚至不侵权的性质。实务中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屡有发生,学界中各个学者观点也不统一,导致了深度链接行为属性争议较大。第二个争议是标准之争。在司法实践中,有的采用采用服务器标准、有的采用用户感知标准还有采用其他标准。标准的不统一也使得著作权人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损害整个行业的发展。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深度链接行为性质及侵权分析。首先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从深度链接的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以及主观过错等方面进行行为属性的分析;其次从认定标准方面对服务器标准、用户感知标准进行了客观分析;接着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角度对深度链接进行合理行为定性。针对深度链接的争议以及分析结果,文章最后提出完善深度链接的相关建议。建议主要为提出采用采用实质呈现标准,并对实质呈现标准的内涵、合理性进行了详细论述;二、统一认定深度链接行为的法律属性,把深度链接的行为与转播、合理利用相区分;最后提出建立分级治理机制以及权利人采用恰当的技术保护从源头上减少侵权的发生。通过上述几个建议以期真正的维护好著作权人、用户的利益,促进整个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在论文的结论部分,笔者对文章进行了总结:只有合理认识深度链接侵权以及采取有效措施才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从而促进互联网行业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