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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联系进一步增强,其中,中亚五国能源储量丰富,哈萨克斯坦的石油以及土库曼斯坦的天然气资源储量分别位列世界第七位和第三位,并且当地的供需情况与我国互补,是我国对外加强能源投资合作的重点国家。但是,中亚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社会波动起伏较大,加之中亚国家独立后新建立起的政治体制还不完善,政局存在很大的不稳定性。我国在对中亚地区能源领域投资在迎来新机遇的同时,不可避免的也会面临巨大的挑战。因此对中亚国家能源领域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风险识别,联系中亚五国当地实际情况,对我国在中亚五国能源领域投资风险进行了风险识别,将其分为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以及资源风险四大类,构建出中亚地区能源领域投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选取熵值法确定各项风险的指标权重,并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各项风险进行综合评分,从而建立我国对中亚五国能源领域投资风险的熵值灰色关联度综合评价模型,本文首先采用2008-2017年中亚各国数据,分别对五国相应指标进行了具体分析,结果显示哈萨克斯坦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较高,吉尔吉斯斯坦经济风险和资源风险较高,土库曼斯坦社会风险较高,塔吉克斯坦资源风险较高,乌兹别克斯坦经济风险较高,资源风险也较高。最后为了使结论更加准确,方便比较,再次选取了 2017年各国数据进行相互之间的比较,结果表明总体而言我国对塔吉克斯塔能源领域投资风险最高,乌兹别克斯坦次之,土库曼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风险排名为第三、第四位,哈萨克斯坦投资风险较小。最后针对本文各国不同的情况,提出建立完善的能源投资机制,与当地政府合作建立金融支持机构,以及加强能源下游产业投资合作,完善当地人才培养机制等相关措施,以降低当地环境变化对我国能源投资效益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