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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平原是农业洪涝灾害多发地区,该地区洪涝灾害呈现出频度高、损失大的特征。这不仅影响了当地农民的增收,而且也对该地区整个社会产业的稳定以及农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然而,我国的农业洪涝灾害补偿机制极不健全,主要依赖国家的政府救济,以农业洪灾保险方式进行补偿仍处于摸索阶段。在现有的农业洪涝灾害背景下,农户对农业洪涝灾害补偿机制的改进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构建针对长江中游平原的农业洪涝灾害损失补偿机制。本论文首先对农业洪涝灾害损失补偿的相关理论进行了介绍,并采用博弈论方法对农业保险中各行为主体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分析。然后,从长江中游平原的农业洪涝灾害风险特征分析入手,分析了该地区的农业洪涝灾害损失状况与特征、农户与政府在农业洪涝灾害中分别承担灾害损失的比例,得出了农户对农业洪涝灾害损失补偿的需求。同时,使用计量分析方法分析了农户对农业洪灾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以及支付意愿,并结合了典型农户的访谈记录,得到农户在农合洪涝灾害中除了对政府救济的需求以外,更多的是对农业洪灾保险的需求。也只有通过开展农业洪灾保险,才能最大可能的降低农户农业洪涝灾害损失分担的比例,分散农户的农业洪涝灾害风险。同时,对我国现有的农业洪涝灾害损失补偿的供给方式——政府救济和农业保险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了对比分析,得出政府开展农业洪灾保险的必要性,并通过模型推理分析得出政府补贴对于农业洪灾保险开展的重要性。然后,结合美国、日本两国的农业灾害补偿经验,对构建农业洪涝灾害补偿机制提出了政策建议。本研究结果表明:针对长江中游平原农业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应该实行政府救济与农业洪灾保险相结合的农业洪涝灾害损失补偿机制,并逐步提高农业保险——这种较高效率的灾害补偿方式——在农业洪涝灾害补偿机制中的分量。根据上述结论,本研究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政府加大对农业洪灾保险的补贴;对长江中游平原的农业洪涝灾害风险进行风险区划;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