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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的进步和工业的发展使得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经济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企业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再制造,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制度,可以有效促进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成本,提升竞争优势,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消费者环保意识欠缺、废品回收市场无序、企业回收再制造积极性不高,使得政府和企业有效实施逆向供应链系统具有相当的难度。因此,设计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来监督管理有关企业至关重要。鉴于此,本文基于EPR制度,运用博弈论、激励理论等知识,研究政府与逆向供应链系统的协调机制,以期得到有益结论为政府和逆向供应链成员提供政策参考和决策支持。本文主要研究内容概述如下。(1)逆向供应链参与企业对废品回收再制造的积极性能有效推动其协调发展。针对一个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并存的逆向供应链系统,利用博弈论和激励理论,分别研究了对称信息和不对称信息下政府和制造商线性契约设计过程,分析了各激励因素对契约的影响,并通过数值仿真探讨了各参数变化对政府、制造商和回收商期望收益的影响。研究表明:委托方设计合理的激励契约能有效甄别代理方的信息,促进企业努力水平,提高政府和企业的期望收益。所得结论对EPR制度下逆向供应链的运营实践有较好的指导意义。(2)基于EPR制度,针对由制造商和回收处理商构成的二级逆向供应链系统,建立了政府与供应链系统博弈的双层规划模型。通过设计制造商对回收处理商的激励契约,探究了供应链成员的最优决策、政府的最优财政策略以及各相关参数对政府和企业决策的影响。研究表明:政府实施合理的环境规制能有效激励制造商提高产品再造率,促进回收处理商提高回收努力水平,增进社会整体福利,保障EPR制度的有效实施。EPR制度下逆向供应链的发展有助于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推动静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丰收,因此,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企业提高回收再制造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