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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计算机图形技术的应用带来了艺术设计的巨大变革;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运用图形绘制软件和图像处理软件进行绘画创作的现象.目前,对于这类数字化绘画图像在理论上尚未取得比较一致的认识.该文从绘画创作主体、绘画创作过程和绘画作品本身三个角度考察了基于计算机技术的绘画图像与传统绘画的差异,认为计算机媒介不能替代传统绘画的手段而成为当代艺术创作的主要手段,数字化绘画图像不能作为绘画作品存在.首先,基于计算机技术的绘画图像即数字化绘画图像的生成对创作主体的专业技巧要求改变,导致画家的"手"的意义淡化,绘画创作主体的价值消解;然后,计算机媒介条件下的图像生成过程构成了绘画创作过程中灵感思维与构思顺利实现的障碍.更重要的是,波普尔阐述的"世界3"中的艺术作品具有物质性与精神性两个方面的特征,物质性是绘画艺术伤口的重要形式特征之一,它决定着绘画作品的质材美和技巧美.计算机的"虚拟技术"和基于此种技术的数字化绘画图像只是摹拟了传统绘画的效果,在审美主体那里构成一种经验性的存在,而不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绘画作品,难以成为艺术史研究的对象.计算机艺术图像存在的真正价值不在于摹拟,而在于高精度软硬件赋予它的超强表现力和技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