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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大量农业劳动力开始从事非农就业,从而形成了非农就业市场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工。由于人力资本水平较低以及户籍分割的存在,农民工主要从事较低层次的工作,工资水平较低,因而大量农民工通过增加工作时间来提升收入,过度劳动问题严重。事实上,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超时加班工资进行了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同样要求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因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可能有助于农民工工作时间的正规化,缓解农民工群体的过度劳动。此外,劳动合同签订在一定期限内保障了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降低失业成本,也有助于缓解农民工群体的过度劳动。因此,关注劳动合同签订对农民工过度劳动的影响,不仅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劳动力市场中农民工过度劳动选择行为的理解,而且能够从劳动合同角度为政府缓解农民工过度劳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尽管目前针对过度劳动的相关研究已经考虑到劳动合同签订对农民工群体过度劳动的影响,但是相关研究仅仅关注到劳动合同签订可能有助于劳动者过度劳动的缓解,并未深入分析劳动合同签订对劳动者过度劳动的影响机制,更少关注法律约束下劳动合同签订对农民工群体过度劳动的直接缓解作用。本文基于2016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分析劳动合同签订对农民工过度劳动概率和程度的影响,并提出劳动合同相关缓解农民工群体的过度劳动问题的政策建议。首先,依据2016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建立农民工过度劳动选择方程,基于倾向分回归调整的样本选择偏差修正模型分析劳动合同签订对农民工过度劳动选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劳动合同签订可以显著降低农民工过度劳动选择概率,且相比较于男性农民工群体,劳动合同签订对女性农民工过度劳动选择的影响更大,劳动合同签订使男性农民工过度劳动的选择概率下降0.26%,使女性农民工过度劳动的选择概率下降0.31%。通过比较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发现,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群体劳动签订率最低,劳动合同签订对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群体过度劳动选择概率的缓解作用最大。其次,建立农民工过度劳动程度选择模型和农民工工作时间模型分析劳动合同签订对农民工过度劳动程度的影响。将过度劳动程度按照工作时间划分为:适度劳动、轻度过度劳动、重度过度劳动,应用倾向分回归调整的样本选择偏差修正模型,分析劳动合同签订对农民工过度劳动程度的影响;应用倾向分回归调整的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劳动合同签订对农民工过度劳动时间的影响;应用无条件分位数回归模型,分析不同工作时间分位点上劳动合同签订对农民工工作时间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劳动合同签订能够显著降低农民工过度劳动程度,且相较于男性农民工群体,劳动合同签订对女性农民工过度劳动程度的影响更大;劳动合同签订能够显著降低农民工过度劳动时间,降低男性农民工过度劳动时间约1.96小时,降低女性农民工过度劳动时间约2.80小时;不同工作时间分位点上,劳动合同签订对农民工工作时间的降低作用表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且在重度过度劳动界限62小时左右作用最强,与我国劳动法限定的劳动者最长周工作时间基本一致,表明劳动合同签订通过约束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显著降低了农民工过度劳动的程度。因此,在严格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同时,政府部门一方面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监管;另一方面应加大对农民工的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农民工群体的法律意识。这些措施将有助于缓解农民工群体的过度劳动,有助于推动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