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民内部矛盾学说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毛泽东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富有创造力的理论成果,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长期性的历史性课题。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内部矛盾学说,却未能始终如一地运用其理论正确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时反而混淆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毛泽东虽然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但他主要是运用“团结——批评——团结”这一思想教育方式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人们思想的觉悟,缺乏用经济的和法制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人民内部矛盾学说。他继承了毛泽东关于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如继续使用双百方针、在全党范围内恢复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以此来指导我国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等中国特色主义社会主义事业。同时,邓小平纠正了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思想,重新将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定性为发展经济,而不是阶级斗争。由于毛泽东和邓小平所处社会环境不同,所以他们对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解和处理方法也就不尽相同。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与发展了毛泽东人民内部学说,从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角度,重新界定了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扩大了人民的范畴,促使“人民”阶级属性降低,社会属性增加,同时还揭示了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矛盾的新方法,如尽量用经济的方法、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加强党的建设等,大力发展经济,减少干群、党群的矛盾,通过思想教育,实现人的素质全面提高。邓小平对毛泽东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继承与发展,改变了以往主要运用思想教育方式去解决矛盾的方法,运用更有实效的经济建设、民主与法制等方法。这不仅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开创了法制建设的新篇章,还为党和国家在新时期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供了新的理论、新的方法和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