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中对乙类建筑采用的是通过提高抗震措施等级来提高其设防水准的方法,这与国外(如美国、新西兰、欧共体等)对重要建筑所采用的提高设计地震力的方法有概念上的差异。为此,本文对这两种方法的有效性进行了探讨。本文严格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的有关规定,设计了三榀8度区典型框架:按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防的不提高抗震措施等级也不提高设计地震力的原型对照框架、按提高抗震措施等级思路设计的乙类建筑框架、按提高设计地震力思路设计的乙类建筑框架,并对三榀框架进行了在设防地震水准和罕遇地震水准的多条地震波输入下的非线性动力反应分析和对比。结果表明:① 按照提高抗震措施等级设计的乙类建筑框架和按照提高地震力设计的乙类建筑框架在地震作用下的反应都明显好于仅按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防的框架;② 提高设计地震力的乙类建筑框架的设计地震力提高幅度为50%,与国外重要建筑地震力提高幅度相比已经是一个上限水准,但分析结果仍然显示,这样设计出来的乙类建筑框架,无论是在中震还是在大震作用下,其表现出来的抗震性能都不及提高抗震措施等级的乙类建筑框架。但同时应注意到,本文设计的高抗震措施乙类建筑框架的抗震措施为二级提高到一级。考虑到我国规范中,一级与二级抗震措施所分别形成的梁柱级差效果之间的差距很大,而且明显大于其余各级抗震措施之间的差距。因而可以有如下结论,GB50223-95对乙类建筑所采用的提高抗震措施等级的设计思路是有效的,并且,对于抗震措施需从二级提高到一级的乙类建筑,该方法比提高设计地震力的方法更为有效;但对于抗震措施不是从二级提高到一级(如从三级提高到二级、或从四级提高到三级)的乙类建筑,提高抗震措施等级的方法是否一定比提高设计地震力的方法更有效尚需作进一步探讨。此外,作者整理了三榀框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各时刻的层间剪力以及等效水平荷载分布曲线,希望作为对Push-over法水平荷载模式进行研究的参考。从整理结果中可以得到如下初步印象:结构各层惯性力分布与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反应状态和屈服程度是相关的,采用在整个侧推加载过程中固定不变的固定型水平荷载模式可能是不合适的,而应采用考虑了加载过程中结构各层惯性力重分布的适应型水平荷载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