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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发展呼唤着信用,信用与经济增长紧密相关。因此,就需要建立一套适当的市场经济信用保障机制,公证恰能满足这样的需求。本文以公证制度在市场经济信用保障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公证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发挥着必要而独特的作用为主题。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和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探讨公证制度与市场经济信用保障之间的内在关联,进而寻求公证制度保障市场经济信用的正当性、有效性问题,从而为我国公证制度的完善,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本文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市场经济信用保障概述,主要介绍了信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成了从道德化到经济化、法律化演变的过程,对市场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由于市场经济信用要素的复杂性,迫切需要建立多层次、多方式的综合保障机制,在此之中,法律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尤为重要。在诸多观点呼吁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背景下,本文提出应当充分发挥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基于这样的观点,本文先要解决公证对市场经济信用保障的正当性问题。因此,在第二部分首先对公证的内涵和形成作了简要介绍,并分析了公证在产生之初就与信用有着天然的联系,为正当性的回答奠定基础。正当性的回答基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那么公证自身的双重性特征恰好满足了这种要求:既能进入私权领域对意思自治予以证明、监督,同时又避免了公权的直接干预。由于一体两面的特征,使公证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与其他私权主体、政府部门以及同为法律职业的律师相比,具有很大的优越性。正文的第三部分——公证保障市场经济信用的有效性,则基于对公证发生强制作用的范围、公证制度内部的运行机制以及公证具有的强大效力来论证,分别对应法定公证、公证人准入、实质审查、公证人个人承担责任以及公证效力几方面的内容。本文将公证人准入、实质审查和公证人个人承担责任界定为公证发挥信用保障作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内部运行机制。正是由于这些内部机制的支撑,公证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才更加有效。在正文的最后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市场经济信用缺失的现状、指出公证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重在如何完善我国的公证制度,使公证保障市场经济信用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有必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的公证制度:在公证中引入诚信原则、建立严格的公证人准入制度、提高公证员素质以及适当确立法定公证制度等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