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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其中资产减值准备问题较之旧的准则有了较大的改进。主要的变化在于:新准则引入的“资产组”的概念,扩大了适用范围,在减值迹象的判断上很加明确,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更加具有操作性,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取消了商誉直线法摊销改用公允价值法。新准则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本文从资产减值会计基本理论入手,对新旧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了探讨,并对我国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行为进行了分析,最后,根据资产减值理论和实务中的不足,提出更好地实资产减值政策的几点建议。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从资产的涵义出发,首先分析了资产减值和资产减值会计的涵义,接着论述了资产减值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最后论述了资产减值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主要从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三个方面对资产减值会计的方法进行研究。
第三部分:是通过实证分析对资产减值进行实务问题研究。主要通过对我国12个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41家上市公司2005-2006年年度财务报表的研究,分析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前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随后又通过对16家上市公司2007年度中期财务报表的研究,分析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对2007年中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并提出资产价值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第四部分:结论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