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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发展的不同阶段分别设计了不同的方法,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了检验。本文的假设是独立董事能够通过其对执行董事和企业高管层的监督,促使其行为目标保持与所有股东利益一致,从而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上市公司价值。对于制度发展早期的实施效果,试图通过对已设立独立董事和未设立独立董事两组配对样本的比较检验,发现他们价值之间的差距,然而结果显示,无论在设立独立董事之前还是之后,两组公司的价值都没有显著差异。对于新时期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效果,通过对2003年年报的横截分析,建立公司价值和公司是否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比例等几个变量间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经检验发现,是否设立独立董事与公司价值的关系不显著;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总人数比例与公司价值无显著关系,但对其分段处理后,发现在大于等于1/3时独立董事比例显现出与公司价值的负相关关系,在其他比例段无显著相关性。
针对上述结果,文章从制度方面分析了原因,提出目前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在规模、独立性、任选机制、职责运行机制、激励监督机制等方面尚存的问题,相应从制度和社会层面提出了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