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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兴起的背景下,国家之间贸易摩擦不断加剧。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使得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重大金融风险显得愈发重要。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银行业作为一种高负债运营的行业,其本身不可避免地具有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当少数银行因为经营问题出现挤兑等现象时,其造成的冲击将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对于国家金融系统构成严峻的挑战。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存款者的利益,稳定市场恐慌情绪,化解因挤兑带给银行业巨大的压力。2015年3月,我国正式颁布《存款保险条例》,据此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俄罗斯历经数次经济动荡,大量银行倒闭,致使储户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储户对于金融机构的信任降至冰点,这在某种程度上再次加深银行业的困境。在社会各方的呼吁下,俄罗斯最终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存款保险制度。俄罗斯的存款保险制度在体系结构设计上根植于实践,在具体设计上具有其独到之处。因此本文以俄罗斯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整理出俄罗斯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架构,并将中国当前存款保险制度与之进行比较。本文分为三个章节,第一章对于俄罗斯存款保险的法理基础进行论述,主要包括俄罗斯存款保险的立法背景、俄罗斯存款保险的法律属性以及俄罗斯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原则。第二章笔者详细剖析了俄罗斯存款保险法律关系的各个组成要素并以我国立法与之进行对比,包括存款保险的投保人、保险人、承保范围等。第三章总结中俄两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对比情况,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就今后如何建立起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提出若干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