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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留下的是满目疮痍的家园和噩梦般的回忆,并使人类在战争之后还经历了长达四十五年的冷战期间,在这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善良的人们不得不经受随时可能爆发新一轮世界大战的巨大心理压力。随着冷战的结束,原以为世界进入了无忧无虑的和平时期,但是现实的灾难再一次告诉我们,战争依然存在,武力的使用并没有停止,武力冲突和战争仍旧是人类面临的巨大灾难之一。《联合国宪章》制定之初就将禁止武力的使用作为国际社会应当无条件承认的强行性原则之一,但是该原则却在不断地受到挑战和冲击,本文就试图通过论述禁止使用武力原则,阐明当前运用该项原则的具体情况,并寻求该项原则发展的未来方向。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章详细论述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理论,其中第一部分介绍当前对于武力使用的界定和看法;第二部分详细论述了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内容及其在当今国际法上的地位和作用;第三部分将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历史发展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即自由战争时期、限制战争时期、废弃战争时期、全面禁止战争时期。第二章讨论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例外情况,这是该项原则不可分割的部分,是其有利的补充。这些例外情况主要包括自卫、联合国授权的武力行为以及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武力行为。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当前争议最大的预防性自卫权的产生和理论依据,以期论证以美国为首提倡的“先发制人”理论的非法性。第三章则对完善国际法上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提出一些建议,其中第一部分是论述联合国改革过程中应当完善的方面,第二部分则对“预防性自卫权”和反恐活动中使用武力的情况提出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