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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我国现代化进程加快,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危害程度都比以往要大。为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一套科学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其中包括“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和“应急法制”。这套体系虽然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在历次大灾面前也体现出了科学性、有效性,但是由于政府应急管理存在“碎片化”问题,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过程中“政府失灵”的现象并不鲜见。而且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目前仍以政府的行政命令、行政动员为主,政府一家独大,缺乏与其他主体的合作,同时其他主体参与应急管理的局面也有待改善。在这种背景下,本文从治理理论角度出发,对我国应急管理主体参与情况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分析研究。本文认为要完善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质量,除了政府自身要实现各种整合外,还要大力引入和发展其他主体来互相补充,形成一股合力共同参与到抗灾应灾的过程中。本文借鉴了整体性治理和网络治理的理念,针对各主体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些解决和改进措施。通过这些措施的运用可以整合多个主体参与到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当中来,以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