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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建设法治社会刻不容缓。法治社会目标的实现要以社会成员法律意识的提高为条件。对于农民占了人口绝大部分的中国来说,农民法律意识教育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当代农民法律意识现状是不容乐观,但是在提高我国当代农民法律意识方面,当前我们教育的误区在于重视具体法律知识的培育却忽视了法治精神的启蒙,在法律工具主义的影响下,针对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存在教育目标定位的低层次、教育出发点的功利性、教育内容的不符合农民需要、教育方式的陈旧等问题。此外,整个社会法治环境对农民法律意识的影响作用也是举足轻重的。当代中国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需要。农民法律意识教育内容方面,法律精神的启蒙是法律意识教育的根本,在此基础上培育农民的宪法意识和基本权利意识,其次应当加强市场经济环境中与农民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增强农民的权利义务观念。还有,向来被我们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要看到整个国家和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把农民法律意识的教育放在整个制度架构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要改善法律意识教育的社会环境,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依法执政,完善司法体制。因为法律意识教育的实效性和优良的社会法治环境是分不开的。法律意识教育的过程也是伴随着法治社会实现的过程,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