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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民主化浪潮冲击,台湾于1988年解除报禁,为新闻自由树立了新的里程碑,广播、电视亦随后于1990年代初期解禁,媒体在相当自由的环境进行竞争。而台湾的媒体也以去除政府管制与建立媒体自律制度为重心,强调通过新闻组织颁布的自律规范对新闻人员进行约束。 检视解除管制以来新闻界的整体表现,令人遗憾的是,开放与竞争至今尚未带来质量的提升,新闻专业水平明显向下沉沦,媒体虽然自由了,新闻几乎天天热闹,真相反而更难明白,基本事理也常讲不清楚;媒体有自由而没质量,不仅台湾人民身受其害,也见诸国际评比。总部设在巴黎的「无疆界记者组织」(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自2006年以来,连续在年度国际新闻评比中,把台湾列为全亚洲第一名,新闻自由甚至优于日本与美国。同时,由美国罗斯福夫人创办的「自由之家」,于「2007年新闻自由」报告,也指台湾享有亚洲最自由的新闻环境,排名全球第三十三。 尽管台湾目前有12个新闻组织,然而,新闻组织颁布的自律规范,对新闻人员的约束力极为有限。台湾新闻媒体在充分自由下,劣质竞争生态越来越烈,在竞逐高阅听率之压力下,众家媒体无所不用其极炒作新闻及创造争议性议题,以吸引公众之目光,甚至不惜游走法律边缘,超越应有之伦理规范及道德界线。 媒体当然可以谈「自律」,但总得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相信,虽然媒体不断在口头上展现自律诚意,但在行为上却屡屡背叛自我承诺,变成所谓的自律,成为媒体抵抗外来压力的说词。媒体经营应以自律为原则,同时符合社会期待与公共价值,然而在资本主义、唯利是图的媒体结构中,自律要能有效,也许该在「自律」之外找到另一种改善媒体之路,毕竟,商业制度下的经营者以利润为考虑的经营方式,似乎是难以避免,因为不同制度的设计,自然会导致不同经营者与经营型态的出现。不过,这样的说法,并非同意业者无须负担起任何的责任,而是强调解决问题的有效作法,应该将其置于结构的面向进行思考。换句话说,从台湾的媒体发展史来看,「自律公约」,可说是业者一次又一次面对外在压力的搪塞之辞,因为利益总是会让他背叛原有的承诺。如果,真要根除台湾媒体的多年沈痫,不能只执着于对业者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如何是进行整体结构的彻底翻转。 由于新制度主义主张人类的政治、经济或社会行为,是受到所处制度环境的影响。因而台湾新闻自律不彰现象,最好就是从新闻媒体业界个人所表现的行为中,去找寻原因和结果,并且从这些个人行为的总和,推断出社会的总体特性。同时新闻工作者个人的行为并不能单从个人的动机、策略选择和理性思考即可解释,而必须要考虑到制度环境更直接影响个人行为。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观点,本即不否认新闻自律制度会影响个人的选择与行动,但自律制度并非决定性因素;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型塑了个人行动,并且扮演决定性角色,不过,制度有时也会被集体或个人的选择所影响;以「新制度主义」中的历史制度学派观点解读,达成自律制度变迁,在于观察现存自律制度的延续,进而对后续制度设计与政策选择的作用o 由于台湾现今社会尚未成熟,台湾新闻自律机制还有待加强,因而他律绝非备位手段,而是必要手段。事实上,他律与自律并非对立的两面,可以共治一炉。近年来西方国家开始提出共同管理的概念,由政府与广电业者共同在管制过程中扮演一定的角色。这种管制方式有别于传统上国家命令式的控制与业者自律,是一种管制下的自律。政府管制只要做到「撤换分流」、「公民参与」,主管机关就可松绑、退居幕后。而媒体他律方面,要让公民团体成为主导的角色,成立内容咨询委员会,由公民团体及学者专家组成,针对媒体内容进行监督,至于结构管制,透过民主的审议制度亦即「公听会机制」,让公民参与媒体政策的制定,以利政府的手真正离开媒体。但当媒体表现不如公民预期,除公民可臧否其内容;主管机关如NCC,新闻局等,则依法行事,但角色应定位为引导的独立机关但绝非独裁机关,不能只拿棒子打人,更要端出胡萝卜,除消极的管制,也要有积极的鼓励业者,并培育更多人才。至于媒体内容管制,应以共管(co-regulation)为原则,包含政府、业者、公民社会三方面架构,毕竟健全的媒体环境,需要公民参与、业者自律与有效的管制。 其实,媒体工作者本身对于专业伦理和自律及他律等机制的重视,才是传播事业健全发展的基础;康德提出的自律概念,并不是直接开门兄山式的提出,而是经过一連串的推論过程,在《道德底形上学之基础》說明自律概念的过程;也就是从最基本的理性行为能力概念入手,道德主体是狭义的『意志』,亦即『实践理性本身』。 依此观点,解构媒体霸权,经由改革使媒体成为民主社会正面且积极的部门,因而成为台湾转形正义亟待完成的工程。在正常社会,媒体改革一般必然包括以自律为手段,因为经由自律而获取公众信任,系新闻机构永续经营所不可或缺的要素。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台湾传播教育并不缺乏新闻理念或自律观念的培养,只是这种理念往往和业者的利益有所冲突,也因此资本家会以各种不同的手段来迫使媒体劳动者顺从其意志,但如果,传播教育还认为自己的新闻理念仍有对抗媒体嗜血行径的必要与价值,在课程的规划上就必须重视劳动者意识及行动的设计,让未来的劳动者,至少懂得如何以集体的力量面对来自媒体资本家的各种压力。 台湾是一个民主化的社会,媒体应该担负公共责任、提升民主质量。然而,台湾自1993年电波开放以来,国家管制权能弱化,缺乏妥善规划建构媒体环境之能力;媒体百花齐放下渐受市场俘虏,不只失去监督政府的功能,枉顾公共责任与侵害人权的现象频生;公民社会对政治民主化、媒介民主化有所期许,表达意见与介入政策的管道却仍受限。衡量媒体的民主角色与当前现实条件,健全媒体环境应该透过公民参与、业者自律与有效的管制,并透过法律导引资源的提供,改善媒体产制环境。这种「结合他律建立自律机制」显然违反「自律」精神,这是台湾媒体的悲哀,也是资本主义媒体制度的恶果,然而,换个角度看,却也能让台湾媒体的「自律」更能符合公众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