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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致力于从一次性财政补贴的视角对地方政府在新能源引资竞争中的行为特征、博弈策略、引资绩效及其治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基于博弈论、动态优化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本研究探讨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引资竞争中的最优补贴策略及其福利效应,并且结合我国地方政府间新能源引资补贴竞争的现状、绩效与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明确了引资补贴竞争治理机制的优化路径。 在研究的过程中,本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新的尝试:一是从财政补贴的视角,将地方政府间招商引资竞争的研究对象从传统产业拓展至新能源领域,并且重点考虑了政府间的博弈和竞争;二是通过理论建模的方法,系统分析了地方政府间新能源引资补贴竞争的策略性互动现象和机制,确定了竞争的最优边界及其对社会福利效应的影响;三是探讨了地方政府间新能源引资补贴竞争的治理机制问题,分析了从具有“特惠”性质的补贴竞争过渡到具有“普惠”性质的制度竞争的可行路径。 本研究得到的结论主要有: (1)适度的引资补贴竞争有利于提升社会福利效用水平。无论哪个地区最终胜出,新能源企业的进入都会通过产品替代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减少传统能源所带来的污染物排放量,从而改善整体市场的绩效和福利。但是,新能源投资所带来的福利效应在参与引资竞争的地区之间并不是平均分配的,而是取决于竞争参与者的引资补贴策略和当地的技术吸收能力等因素。 (2)信息条件对地方政府在新能源引资竞争中采取的补贴策略有显著影响。信息不完全会导致地方政府采取更为保守的补贴策略,地方政府对新能源项目相对固定投资成本的判断越不确定,愿意向新能源企业提供的引资补贴就越少。相反,地方政府如果能够准确掌握新能源项目投资成本的相关信息,则均衡的引资补贴水平要高于信息不确定情形下的补贴值。 (3)在时间连续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在新能源引资竞争中采取的补贴策略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地区间新能源引资竞争行为及其稳态均衡策略会受到社会总资本、传统能源污染排放系数、新能源产业固有投资、新能源投资衰减系数、新能源和传统能源产出效率的差异、时间折现因子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 (4)在时间连续的前提下,无论资本是否自由流动,征收庇古税都会降低新能源补贴的稳态均衡水平。在征收庇古税时,新能源投入所受到的影响取决于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一是正向的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效应,二是负向的补贴减少对新能源的抑制效应。 (5)当前我国新能源领域投资仍然处于政策驱动、补贴驱动的发展阶段,地方政府间也存在显著的新能源引资补贴竞争策略性互动现象。地方政府参与新能源引资补贴竞争的主要根源在于锦标竞赛和财政分权,而趋于恶化的补贴竞争带来了行业投资过热与产能过剩、企业依赖补贴与竞争力不足、地方政府财政结构扭曲与官员寻租等问题。 (6)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激励机制进行优化设计,引导其将引资工作的重心由财政优惠政策转移到制度创新红利,是解决当前新能源引资补贴竞争趋于恶化的重要途径。在对地方政府新能源产业发展绩效进行考核时,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在财政优惠努力和制度创新努力上的最优激励取决于短期引资数量目标与长期引资质量目标之间的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