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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陪审制度即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是审判机关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司法公正的一项有力措施,是司法民主化的一种体现。陪审制度作为中国诉讼程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存废的激烈争论之中,陪审制度本身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一波三折。在当今的中国,是否需要陪审制度?从现代陪审制度的建立到今天陪审制度被广泛运用到各种意识形态的国家,陪审制度本身具有怎样的价值,它在司法制度中又起到了怎样的作用?透过中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曲折的历程,我的疑问是:中国在人民陪审制度的过程中为什么会徘徊于该种制度之间?当前,人民陪审员制度没有在宪法中明文确定,这不仅仅是中国宪法经历了几次大整修的问题,而是中国的法律本身的问题,法律基础和对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认识的问题。陪审制度在许多的国家已是名存实亡,它的存废问题成为目前司法、法学界较为热门的话题之一,本文旨在从中西法律制度与文化的比较中能够使大家提高健全中国的法律陪审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认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