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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在世界各国的存在具有普遍性,由于具体环境不同,各具特色。我国农村普遍存在供给型金融抑制,农村经济主体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民间金融成为必然选择。民间金融缓解了农村金融资源匮乏,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金融创新与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经验和新思路,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发展农村民间金融有利于增强社会信用意识,促进信用环境的改善。民间金融建立在非制度信任基础之上,具有分散性、盲目性、不规范性,运作形态的复杂性决定了其活动和行为具有灰色或然性,有可能造成较大金融风险,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但民间金融不是洪水猛兽,它是市场经济,尤其是民间经济主体资金需求进一步发展的必然结果,作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产物,民间金融不能禁绝,核心在于如何管理和引导。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金融学、农业经济学等相关理论,首先界定了民间金融的基本概念,介绍了国内外的研究概况,概要了民间金融的运行形式,从不同角度分析了民间金融迅猛发展的原因,指出民间金融之所以能在农村地区产生和发展,是由于其相对于正规金融独有的优势,以及正规金融制度资金供给不足这一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以山东省为例介绍了民间金融的发展概况,并用回归方法分析了民间融资规模受众多因素影响。在此基础上,从不同侧面列举了民间金融发展受高利率、法律地位的缺失、人格化交易的区域限制、局部性风险等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对民间金融发展的高利率进行了重点分析,在对民间金融高利率形成原因的分析中得出基本认识:民间金融高利率是对高风险和机会成本的补偿,由资本的稀缺性所决定,是资本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根源并不在民间金融本身,而在于民间金融较正规金融相比更大的风险。介绍美国、孟加拉国、台湾地区民间金融的治理经验,尽管治理方式、治理经验不尽相同,但都有利地证明了一国的经济发展绝不仅仅依赖现代金融部门的发展,“传统的”、“民族的”、“民间的”金融体系功不可没,民间金融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更需要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借鉴国外相关治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生产力特点与农村金融的层次性需求,提出了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五个路径选择:规范正常的民间金融活动、打击不正常的民间金融活动、民间金融机构的规模化、组建适宜的社区银行、民间资本入股正规金融机构。最后本文针对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过程中众多的制约因素,提出了构建民间金融发展良好的外围制度环境的建议:创造公正的法律环境、灵活的监管机制、创新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的担保制度、低成本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