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日趋激烈,而商业秘密就是市场竞争取胜的一项重要法宝。现今国际社会没有哪个国家会忽视商业秘密的重要价值,它们都或多或少地对保护商业秘密作出了相关法律规定,我国也不例外。随着整个国际社会之间的进一步交往和发展,保护商业秘密不仅是每个国家国内立法的事情,在全世界范围内也都引起了普遍的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纳入了国际文件范畴,如TRIPs协定、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等。尽管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做了界定,但我国仍有许多企业的商业秘密遭受侵犯,其中重要的一个因为缘于我国相关法制的不健全,如何完善我国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制度是本文的一个重要任务。
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部分来进行论述和研究:
第一部分介绍商业秘密国际保护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和法理基础。任何一项法律制度在正式确立之前都会经历一个产生、发展的过程,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也不例外。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最初只是间接的,之后以专有技术形式进行保护,再到现在以TRIPS协议为核心的商业秘密的保护。每一项制度和立法也都有其理论基础,而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主要是基于以下四种理论基础:财产权理论、保密合同理论、侵权行为理论和反不正当竞争理论。
文章的第二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介绍商业秘密国际保护的法制现状,该部分又分为三个部分来介绍。第一部分介绍一些国际公约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这以目前对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提供统一标准的TRIPS协议为重点。第二部分介绍世界上主要贸易国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分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来进行介绍,主要内容具体涉及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商业秘密遭受侵害后的法律救济等。第三部分介绍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制度。通过这三个部分的分析,从中可以窥探到我国保护商业秘密的水平和国际上要求的水平以及其他国家的保护水平之间存在的差异。
文章的第三部分落脚点回到了我国。该部分主要介绍我国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制现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难题,并对我国以后的立法完善提出一些建议。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起步较晚,规范散见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刑法、行政法规等中,又以1993年制定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体。因商业秘密本身的特殊性,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难题。此外,我国在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上与国际标准还有差距,所以该部分的最后一部分就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提高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水平,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