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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债券市场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步发展至今,虽然多次出现震动市场的信用风险事件,但由于“刚性兑付”制度的存在,始终没有真正的违约事件发生。从某种程度上讲,一个不允许违约发生的债券市场是不成熟的市场,债券价格以及资金配置都会扭曲。从另一方面来讲,信用风险事件的发生不断给市场的投资者敲响信用风险的警钟,是我国债券市场走向成熟的重要“催化剂”。目前国内理论界在信用风险事件方面的研究较为缺乏,且大都停留在定性分析的阶段。 本文利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我国债券市场上几次引起市场震动的信用危机在整个市场范围内对债券定价造成的影响。理论分析的结论认为,国内债券市场早期的信用危机引起了市场对信用债的恐慌情绪,导致资金外逃,信用债风险溢价上升。长期来看,早期的信用风险事件使得投资者对信用风险的关注度得到提升,从而推动我国债券市场价格趋于更加市场化以及合理化。在市场产生“刚性兑付”预期之后,信用风险事件将不再能给市场带来明显的影响。 为了对理论部分的结论进行验证,实证分析部分运用事件研究法和邹至庄检验法,分别基于指数层面和个券层面,对信用危机发生后债券市场价格的短期变化和长期变化进行了研究。实证结果表明,短期来看,“福禧事件”“海龙事件”以及“超日债事件”对债券市场定价造成了显著的影响,而“赛维事件”以及“新中基事件”由于受“刚性兑付”预期的影响,对市场产生的影响有限。邹至庄检验的结果表明,“福禧事件”“海龙事件”以及“超日债事件”给债券市场价格决定带来结构性变化,投资者对信用风险的关注显著上升,信用风险相关变量对发行利差的影响力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