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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应用比较制度分析方法研究图书馆治理,它被定义为“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共同获得他们期望乃至珍视的图书馆服务”的制度安排及其实施过程。 论文包括六部分共九章。第一部分(第1章)为引言。第二部分(第2章)分析了图书馆服务的物理属性,确认了通过集体行为获得图书馆服务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指出集体行为的实质是一个政治决策过程,阐释了它的内在困难以及其中的利益冲突。 在第三部分(第3、4、5章),论文区分了几种特定的“一定范围内的居民”的组织形式(治理单元)——家族、社团、机构(包括大学、学校等)、能够为辖区内居民提供直接图书馆服务的地方政府,以及由以上治理单元组合形成的新的群体,重点考察了大学图书馆治理、美国的自治城市图书馆治理、美国的县图书馆治理以及中国的公共图书馆治理这四类元素型图书馆治理,以及联盟型图书馆系统、统一型图书馆系统、联合型图书馆以及公共图书馆特区等四种组合型图书馆治理的实践性规则。 接下来的第四部分(第6章)承上启下,总结了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共同获得图书馆服务的几种组织形式,以及每种组织形式得以维持,并共同创建和管理图书馆的内在治理机制,指出了组织形式和治理机制之间的一致性。应用博弈论框架下的制度分析方法,考察了每一种治理机制下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关系,提出并分析了四项制度环境因素在其中的重要影响,它们是:“获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观念和权利实践、公共权力的配置结构、图书馆行业性组织以及图书馆立法。 第五部分(第7、8章)系统考察了美国和中国图书馆治理的演变历程,指出美国图书馆治理演变基本上是一个内生、自然、渐进式的过程,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比较完善的民主体制促成了各种利益主体能够实现和谐的共治;而中国图书馆治理演变则呈现明显的外部影响、人力所为和不连续等的特点,公民权利观念淡薄,和现有体制缺乏充分实现公民“获得图书馆服务”权利的能力,是人民获得良好图书馆服务的根本障碍所在。 第六部分(第9章)总结了本文的结论,提出“一定范围内的居民能否和如何共同获得他们期望乃至珍视的图书馆服务”与一个国家的民主体制存在密切而真实的联系,民主不仅是图书馆发展的目的,它也是图书馆发展的手段,甚至就是图书馆发展本身——图书馆发展的实质应该视为人民不断扩展和深化他们在图书馆公共事务上的民主权利的过程。本文最后针对中国的现状提出了从制度层面进行改革以完善中国图书馆治理的若干公共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