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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是招投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定标方法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招标的成功与否。评标办法(包括含有评价指标权重分值的评标细则)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送给各投标人,所以通过设置合理的评价指标及其权重分值,其实就是告诉投标人招标人关注的某些内容及关注程度,引导投标人同样关注这些内容。火电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大、技术难度大、施工条件复杂,是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综合评估法是适合火电工程建设项目并被广泛使用的评标方法。研究火电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模型,特别是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全面评估,增加评标的客观公正性,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中标单位,保护招投标双方利益,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在使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时,往往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评价指标设置不全面,设置不合理;2)评价指标的权重分值设定不合理;3)评标专家在对各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时,容易将个人的喜好反映到评标打分中,主观性强,专家的偏好、期望各不相同,所以做出的评判也不相同。选择合适的评标专家和保证评标专家评标的客观性成为综合评估法发挥实效的两个关键因素。本论文根据火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对上述三个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试图建立适应火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评估法评标体系。使用德尔菲法建立综合评估法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使用层次分析法表示,邀请专家对同一层的评价指标采用多比例打分法确定各项功能重要程度,并计算各功能重要性系数,由此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分值。在此基础上,分别使用排除法、区间法、排序法、计算法制定了详细的评标细则,并再次使用德尔菲法进行修改完善。评标专家的选择和专家评标的客观性成为综合评分法能否发挥实效的两个关键要素。因此,在打分的过程中,要尽可能限制评标人在打分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评标专家如果是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者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是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等情形的,都应当回避。在评标实施中,采用记名评标法、舍弃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方法、剔除误差法等措施消除评标专家在打分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本课题将评价指标体系使用于具体火电工程案例——新疆哈密大南湖电厂一期工程的施工招标,验证了评价体系的可行性和科学性。通过对评标评价体系的设计及配套措施的制定,达到客观评价投标人,适应火电建设项目的特点,为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提供一种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