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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是我国法律允许的两种评标办法之一。该评标法拥有招标效率高、资金使用效率高、有效预防违规、增强企业内在动力等诸多优点,但是该评标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极大影响了该评标法的评标优势,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而言,由于该评标法的不当应用,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工程质量的隐患及招标市场的混乱等问题。本文通过选取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中应用较好和较差的案例研究,找出该评标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出问题产生的内在和外在原因,进而得出更加贴近实际的完善策略。首先,从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中选取出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应用效果较差案例,直观揭示出该评标法存在的问题:招标文件编写质量低,评标专家选用不合理,企业个别成本判断不准确,企业存在恶性竞争,设计变更较多,合同纠纷频及施工过程监管困难。其次,应用“囚徒困境”理论解释了投标人低价投标的内在动机,认为该评标法应用较差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招标文件编制及合同签订工作重视不足,评标专家库建设不完备,失信企业的惩罚机制不完备,工程担保制度不健全,严抓严管的内在动力不足。最后,从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制定严谨评标方法、建立完备配套制度、确定准确工程成本、启用质疑程序、做好合同签订、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等方面给出切实可行的完善策略,为政府投资项目中该评标方法的应用提供有益参考,更好地发挥了该评标法的评标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