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书院作为中国古代教育教学的重要机构之一,历来受书家学者的关注。当前关于书院书法教学的研究,其成果大多拘泥在某一时期。因此,笔者将在各朝书院书法教学理念的基础上,以学术思想和文教政策为辅,就书院的书法教学情况进行研究。唐宋时期,是书院书法教学理念的初创期。一方面,唐宋二朝设立书学专科学校,对书法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另一方面,“以书取仕”作为铨选官员的方法之一,使书法作为独立的课程受到重视。这些都为书院设立书法教学课程奠定了基础。元明时期,受《读书分年日程》的影响,书院对书法的教学从学习方法、临习对象、学习时间以及作业的数量都进行了规范。推动了书院书法教学的进程。清朝书院的书法教学理念,随着文教政策以及学术思想的深入,得到了全面的发展与普及。“敬”作为书院教学理念贯穿清朝书院书法教学始终。同时,文与字兼修并重、规范化书写、留心碑帖以及勤学苦练都是清朝书院书法教学的特点。在此之下,清朝书院造就了一批书法人才使书院的书法教学日益兴盛。书院的书法教学在日渐成熟中,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