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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美英为代表,国际教师教育在途径和手段上形成了两种典型的教师教育培养模式——“专业发展学校”和“教师伙伴学校”。在借鉴过程中,东北师范大学创新性地提出师范大学、地方政府和中小学校合作的“U-G-S”教师教育模式。作为“U-G-S”模式中东北教师教育联盟成员之一的黑龙江省,在“U-G-S”模式的引领下,积极探索“G-U-S”模式。它是一种与“U-G-S”模式具体结构不同的教师教育模式。“G-U-S”模式是以省级政府为主导,以师范大学与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所属中小学校联合为主线的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本文以“G-U-S”模式中的教育实习为研究切入点,核心问题是对“G-U-S”教育实习模式的现状进行探索,目的在于为该模式的设计和运行提供建议。本文主要采取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观察法和收集实物法等研究方法,从五部分对“G-U-S”教育实习模式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首先阐述论文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与意义,对相关研究进行述评,在此基础上找准研究定位,提出研究内容和思路、方法,并对“G-U-S”教育实习模式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其次,论述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观点,并对其进行适用性分析,这构成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为本研究提供理论上的分析框架。第二部分为第三章,是对“G-U-S”教育实习模式进行要素分析和调查设计与实施。首先,本文采取文献法和访谈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采用词频分析方式,获得“G-U-S”教育实习模式的四个要素,分别是教育实习主体、客体、路径和目标。其次,根据模式要素设计关于高师院校“G-U-S”教育实习模式实施状况的调查问卷,在此基础上,本研究选取H师范大学400名实习生为样本展开调查,并结合访谈法、观察法和收集实物法,补充研究结果。第三部分即第四章,问题研究和原因分析。首先,本文发现,在主体方面,“G-U-S”教育实习模式存在构成不足、关系形式化和独立化、职责混乱和片面的问题;在客体方面,该模式存在评价主体不当、评价内容单薄、评价方式欠缺的问题;在路径方面,该模式表现出相关制度不健全、监督组织不佳、资源共享不足、过程投入不够的问题;在目标方面,它表现出单一化的问题。其次,本文从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两个层面分析得出,教育实习协议制定不健全和监督组织运行不佳是造成上述问题的关键原因。第五部分指第五章,即对策。根据研究结果和原因分析,本文提出委托代理理论下的“G-U-S”教育实习新模式。在主体方面,新模式拓展了主体范围,确定了主体关系,厘定了主体权责;在客体方面,它更新了评价主体,丰富了评价内容,完善了评价方式;在路径方面,它订立了委托代理协议,引入了第三方机构,提出了激励措施;在目标方面,它综合考虑四方主体需求,制定四维目标,确定核心方向。由此,在实践运行方面,本文综合上述四个要素,着重阐述教育实习目标的设置、委托代理协议的制定,以及地方政府、高师院校、中小学校和第三方机构的教育实习共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