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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规避和价格发现是期货市场两大功能.近年来,随着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幅度的加大,愈来愈多企业利用套期保值活动来规避价格风险,然而在其应用过程中,很多企业反映《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下简称24号准则)所规范的套期保值会计与实务中的风险管理活动相脱节,并且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很难与现货价格变动实现对冲,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开展套期保值活动的积极性。为促进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审时度势并于2015年11月颁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然而,《暂行规定》的出台能否有效解决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相脱节、应用门槛高的问题?相对于24号准则,《暂行规定》中的套期业务规范对钢铁企业有何影响?企业应用《暂行规定》进行套期活动时出现了哪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研究。本文采用理论结合实务的方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问题进行研究。首先,本文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理论及其会计准则变迁等理论为研究基础;其次,对24号准则和《暂行规定》进行对比分析,阐述《暂行规定》对24号准则的改进;再次,研究《暂行规定》的颁布对我国钢铁行业产生的影响,在对《暂行规定》和套期保值会计基本理论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分析了《暂行规定》规范下的套期保值会计在Z公司的应用;最后,结合Z公司的套期业务实践,本文重点梳理了企业在应用套期保值业务中如何指定被套期项目、评价套期关系的有效性以及会计处理的问题,具体分析《暂行规定》对我国钢铁行业的影响。总结全文,本文得出下列结论:《暂行规定》的颁布有效解决了24号准则应用门槛高、复杂性等问题,很大程度上指导了企业套期保值实务操作,对套期保值业务具有指导意义;有助于钢铁企业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企业应用《暂行规定》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如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方法问题、套期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等。据此,本文提出三点对策建议,包括企业应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监管机构应强化上市公司对衍生品披露的监管,深化财务人员对《暂行规定》的理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