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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职业吸引力同等化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理想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投入与支持下,宁夏自治区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而不断努力,并取得了突出成效。但就城乡发展比较而言,义务教育教师对自身职业的满意情况却依旧存在显著分化,主要表现为相(不)同性别、教龄、学历、职称教师在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生活环境、专业能力提升、职业价值认同方面具有的城乡内部差异和相互差距,致使义务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难以得到有效强化与深入,严重影响教育公平发展。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需要建立在对义务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同等化的理论分析与实践考察基础上,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才能提出科学有效的实施策略。 论文围绕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职业吸引力和同等化的概念理解,对其展开进一步的内涵解读,提出了分析城乡义务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同等化的四项基本维度,并详细阐述了吸引力同等化的生成过程。然后,通过对城乡不(相)同性别、教龄、学历、职称教师在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生活环境、专业能力提升、职业价值认同方面的满意状况比较,结果表明:宁夏义务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总体处于中等水平,且城市高于乡村。而且不同条件教师在不同维度间的差异情况也十分显著。然后,研究根据城乡社会发展对义务教育教师职业建设、教师需要满足的关系作用,并结合对吸引力同等化的理论分析和现状比较,对其分化进行原因分析,认为在职业建设过程中,否定城乡职业发展和教师需要的差异客观性、适当性以及互补性,是促使吸引力进一步分化的根本原因。因此,要在加强城乡义务教育教师职业自身建设,提高吸引力总体水平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和尊重城乡职业发展与教师需要间的差异客观性、适当性及互补性,才能够真正实现城乡义务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同等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