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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重心向社会服务转移,不断提升效能已成为当前我国政府管理的主题。围绕提升行政效能而开展的行政效能监察也成为当前各级地方政府研究的重大课题。从近几年各地的实践成果来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始终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法制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监察队伍不强等深层次问题始终未能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将影响行政效能监察的深入推进和职能的有效发挥。
本文综合运用历史、比较和案例分析法,通过对行政效能监察理论阐述以及对济南市行政效能监察开展情况系统分析,全面揭示了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发展现状,阐明了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而提出相应对策。
本文首先从行政效能及行政效能监察的内涵入手,对行政效能的内涵、行政效能监察的内涵进行界定以及对效能监察与廉政监察、执法监察三个存在争议的概念进行辨析,为后面分析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的问题及成因和提出对策提供理论依据。
其次,分析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现状:概括归纳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的发展历程及其做法和成效。重点提出了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存在的问题。
再次,剖析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问题成因。针对存在的问题,从认识不到位、法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监察队伍不强、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五个方面分析当前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发展滞后的成因。
最后,对如何加强和改进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提出对策。加强和改进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必须做到提高认识、完善法制、健全体制和建立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从而实现政府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此,应从四方面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一是提高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的认识;二是构建地方政府行政效能法制体系;三是完善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体制;四是建立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