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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9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中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中小股东在证券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也越来越大,逐渐成为证券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但是,在这十几年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中小股东利益受侵害的案件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投资热情,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公司法、证券法作为平衡社会利益的法律,其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为公司证券法上的利益主体提供法律上的平等保护,保护小股东权益。2005年10月,我国颁布了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有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条款作了重大修改和完善,确立了股东召集权制度、股东提案制度、累积投票制度、表决权回避制度、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以及股东权利诉讼救济制度等,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问题也就自然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本文采用统计分析和理论研究、国际比较和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地分析了中小股东利益受到侵害的表现形式和手段、原因以及侵害度的评估,接着分析了外国发达国家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措施,并结合我国对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具体法律措施,完善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以及司法救济制度,通过试图寻求完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措施,从法律层面给予中小股东更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