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广东自贸区的建立是通过粤港两地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构建广东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从这一目标来看,之前两地之间实施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简称CEPA)可以视为这一进程的“预实验”,为广东自贸区各方面的措施实施做了前期的探索和推进,更加快了广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步伐。由此,本文在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框架下,利用2000-2006年的中国海关数据库和2000-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匹配的大样本微观数据集,综合采用多种方法,依次考察了CEPA成立后,香港对粤出口、投资、以及出口投资一体化关系的“预实验”效果。结果表明:(1)香港对粤出口方面,采用DID(Difference in difference)方法在剔除不可观测偏误、控制内生性的情况下,研究发现CEPA显著提高香港对粤自产产品出口额的增长率,其中,CEPA政策对2001-2006年香港对粤自产产品出口额增长率提升达49.5%;(2)香港对粤直接投资方面,从香港对粤投资的“频度”和“强度”两个角度出发,综合使用泊松回归和DID模型考察粤港间的投资次数和投资强度,结果发现CEPA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大幅增加了香港对粤的投资次数,另一方面显著促进了香港对粤的投资强度,其中,使投资次数增加约13%,投资强度增强达8.15%;(3)为探究CEPA政策的实施对香港对粤贸易与投资的内在互动反馈机制,本文首先使用PSM(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方法,在解决“混杂偏倚”和“选择偏倚”问题的情况下,探究有无香港对粤FDI的进入对香港对粤自产产品出口的差异变化,得出:2004年广东企业中吸收港澳台资本金的企业对其从香港的进口量要普遍高于未吸收港澳台资本金的企业从香港的进口量。其次,进一步使用计量模型检验两者之间的具体作用强度,得出:总体上,香港对粤FDI的进入持续显著促进了港对粤自产产品的出口,但在轻纺制造业、资源加工业和机械电子业之间的创造效应程度不同,分别为30.22%、26.27%和21.52%。在以上香港对粤自产产品出口效应、对外直接投资效应以及贸易投资一体化效应三方面分别展开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CEPA政策安排的实施对当前广东自贸区建设的实证启示和政策借鉴作用。最后,我们从加快构建广东开放型经济体制目标出发,在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对广东自贸区建设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