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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是一项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安定,优化生态环境的有意义的活动,它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点固然是好的,可是在解决旧矛盾的同时往往又会出现新的矛盾,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例如,盲目追求农村现代化建设,可能会造成水和空气的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环境;过于重视经济效益的提升,一味增加耕地数量而不顾及生态环境承载力,很容易导致土壤沙化。土地整治的目的是为了在保证生态安全的基础上能够长期获取最大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因此,土地整治的可持续性问题成为许多学者的研究对象,但大多数成果都以我国中东部的土地整治项目为实例,这显然不适用于生态环境脆弱的西北地区。干旱区的土地整治可持续性更需要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研究。本文以吐鲁番地区的托克逊县为研究对象,对其2000-2010年间土地整治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这十年间,托克逊县共实施5个土地整治项目,都集中在其下辖的四个乡:其中夏乡2个,博斯坦乡、伊拉湖乡、郭勒布依乡各1个。所以,对托克逊县的土地整治可持续性研究也可以看作是对这四个乡的土地整治可持续性进行研究。本文首先通过查阅优秀硕博士论文、期刊文献等途径归纳总结出常用的土地整治可持续性评价指标。根据研究区气候、土壤、水文等条件存在的特殊情况,结合专家、参与土地整治规划的工作人员对各项指标的打分值,筛选出对研究区具有评价价值的13个指标。然后,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可持续性三个方面客观地将初选指标进行归类。第三,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层次分析模型,并结合德尔菲法得到的打分值对主成分因子和各项指标进行权重值计算。根据计算结果对夏乡、博斯坦乡、伊拉湖乡和郭勒布依乡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可持续性进行对比分析,得出四个乡的经济效益可持续性综合得分分别由2000年的0.0884、0.0526、0.0734、0.0526上升到2010年的0.3538、0.4327、0.4103、0.4497;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综合指数分别由2000年的0.0609、0.0636、0.0590、0.1327变化为2010年的0.2018、0.0406、0.0652、0.2776;生态效益可持续性综合得分由2000年的0.1090、0.0203、0.0456、0.0587变为0.0437、0.0271、0.0639、0.0461。四个乡的土地整治可持续性得分分别由2000年的0.2584、0.1365、0.1780、0.2441,变为2010年的0.5993、0.5004、0.5394、0.7734,分别增加了0.34、0.36、0.36、0.53。分析结果表明土地整治的总体可持续性明显得到提高,经济效益成效显著,但是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上略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