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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播时代的到来意味着信息的视觉化,新闻摄影这样一种报道方式将会被越来越多的媒体重视——不管是报纸还是网络,为了吸引读者的注意,都会大量采用图片。我们可以预见新闻摄影如果能抓住这个机遇,必然会有大的发展。然而我国新闻摄影界长期存在“术”大于“学”的现象,理论研究不受重视,而且多数文章都停留在对现象的感知、感想层面,缺少理论依据和理论上的概括、凝练、升华。对新闻摄影理论探讨的忽视直接影响了视觉传播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也在实践操作中引发了很多的问题。以我国新闻摄影的评价标准为例,其中暴露的“以事件大小甚至是新闻人物的地位高低”来决定图片价值的问题,实在令人担忧。题材的单一,视野的狭窄,表现的模式化都是中国新闻摄影不能突出国门的原因,最根本的还是叙事性思维习惯严重束缚了新闻摄影从业者的手脚。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本文试图借助基础理论研究和新闻赛事的获奖图片,重新对新闻摄影特性进行深入分析,从“学”和“术”两方面探测我国新闻摄影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近几年来,因“形象性”在学界引发的争议,还是集中在对新闻摄影的属类探讨上,即新闻摄影是“新闻形式”还是“艺术形式”。理论认识的分歧影射在实践中就是在大型的新闻摄影比赛中屡屡出现的新闻图片造假问题,这让很多人把责任归咎于新闻摄影过于注重图片形象或者说强调其审美价值。对此,我们必须厘清认识,形象价值构成了新闻摄影的卖点,并不意味着允许记者造假;对形象价值的追求,也可以通过现场观察和技术凝练的正当手段实现。论文通过对新闻摄影定义和特性的再认识,以获奖图片的类型数据和文本分析为工具,揭示形象性是图片新闻区别于文字新闻的根本所在,更是受众获取信息的最直观渠道。如果理论界对新闻摄影的认识仍旧停留在强调真实性或新闻性、忽视形象性的误区中,就不能摆正新闻摄影的位置,更不可能给其相应的发展空间。“图文并重”的口号仅仅是图片从文字的附属地位脱离开来的第一步,不以文字新闻的评价标准来衡量新闻图片价值,尊重图片的自身特点和规律才是根本。我们必须重申布列松的“决定性瞬间”,没有典型的图片形象就不可能有新闻摄影的大发展,所以新闻摄影的形象性问题必须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