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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是魏晋向隋唐过渡的重要历史阶段,在法制方面,为隋唐及后世法制奠定了基础,而存在于法制背后的律学也取得了较大成就,并深深影响到隋唐律学的发展。但是,学者们在研究北朝时,多将关注点置于法制之上,很少涉及北朝律学的研究。经过研究可以发现,北朝律学取得的成就并不逊于法制,其内容较为丰富,与其他律学相比特点极其鲜明,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本文的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对北朝律学的主要方面进行梳理,增进对北朝律学的了解,认识北朝律学的真实面目。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就北朝律学的发展进行梳理,首先对北朝律学的产生背景及发展历程作一简要介绍,然后分别论述北朝律学在北魏、东魏北齐、西魏北周三个时期的发展,并以研律之人的立法与司法成就为切入点,以了解北朝律学发展背后研律之人的推动作用。第二部分对北朝律学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主要涉及法律概念的明确、法律规定的研究以及疑难案件的探讨三个方面,这是律学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学,所要探讨的主要内容。通过对当时的研律之人就有关内容以及具体案件所发表的观点加以分析,归纳、总结出当时北朝律学发展的具体成果,从而对北朝律学能够有一个直观的了解。第三部分通过将北朝律学与汉、魏、晋及南朝律学进行比较,概括总结出北朝律学的三个特点,一是儒家伦理色彩浓厚,北朝处于法律儒家化的重要阶段,其律学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较为明显;二是融汇多源律学文化,北朝律学因受特定环境背景的影响,融汇了中原、河西及江左三方文化对律学的研究。三是研究律学世家众多,北朝时期的律学世家远超其他时期,包括清河崔氏、渤海封氏、高氏等,正是由于律学世家的推动,北朝律学才能产生如此大的影响。第四部分介绍了北朝律学对当时和隋朝的影响,对当时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法律形式、法律编纂体例以及法律制度三个方面切入,展现当时律学的具体影响。对隋朝的影响则以研律之人为媒介,通过对他们所参与的立法与司法活动的介绍,了解当时北朝律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