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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1891-1970)的逻辑句法学是逻辑史和哲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他同承莱布尼兹“通用语言”的伟大构想和维特根斯坦“记号语言”的主张,以形式化的符号逻辑为工具,用逻辑来解决哲学问题。一种形式的科学语言的构造正是对语言进行严密逻辑分析的结果。这种语言是适用于任何一门科学的普遍的正当语言。这就是语言的逻辑句法。符号逻辑的运用,使逻辑句法呈现出明显的形式化特征。在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下,他坚持逻辑句法的讨论绝不涉及语言的意义。意义无涉既是形式化的逻辑结果,又是形式化的重要前提。此外,卡尔纳普还把自己的逻辑句法定位为一门科学的普遍的语言,这样的语言,必然是主体间性的。卡尔纳普的最大创见在于“语言的逻辑化”,通过把语言看做是一种逻辑演算,句法规则便是逻辑规则,从而建立了语言的形式理论,实现了莱布尼兹“通用语言”的设想,使形式语言的研究进入新时期。这种把哲学问题的解决与严格意义上的逻辑联系起来的方法,促成了当代哲学的语言学转向。逻辑句法学的另一个功绩在于为逻辑语义学的转向奠定了基础。塔尔斯基的逻辑语义学向卡尔纳普揭示了逻辑真理实质上是语义学的概念,只有在语义学中才能给出恰当的定义,语义学是可能,而且是必要的。与塔尔斯基不同,卡尔纳普理解的语义学更偏重于内涵语义学。在语义学中,卡尔纳普运用外延内涵方法刻画了各种表达式的内涵和外延。这种方法第一次形式地刻画了内涵概念,开创了逻辑语义学研究的新局面。卡尔纳普一生著作等身,思想体系宏大、深刻,但也有他的局限性。实证主义的立场使他在句法阶段无法对“真”下一个一般性的定义;在其学术生涯后期,他又转入了归纳逻辑的领域,导致语义学的研究成果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