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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六年的一号文件都是关注“三农”问题的,分别就“三农”问题中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六个中央一号文件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定决心。要彻底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是绕不开的关键之一。在1998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2000年3月,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文件形式提出了“迫切需要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2007、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积极发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支持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十七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明确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是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可见,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问题,已经广泛得到了国家从政策层面的高度予以明确与重视。但是,我国理论界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研究却相对滞后,多数研究成果还仅仅停留于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微观、个体研究上,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为研究对象的成果较少,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内涵尚无统一认识,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的测定和所处阶段的定量评价、组织间的组合与链接机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主体模式的选择等问题的研究十分有限。本研究认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为增进各自的社会经济利益而聚合到一起,在一定的制度约束下所形成的一系列契约关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是指农业生产经营者(个体农民和农业组织)通过多种形式的联系与合作组织起来,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内在规模和外在规模的过程,从而实现优化农业资源配置、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和科技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等目标。这一过程的内涵至少包括五个方面:①该过程是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低水平向高水平不断发展的过程。②该过程不仅是形成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过程,而且是各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过程,是农业资源(包括土地、资本、人员、技术、制度等)不断整合和优化配置的过程。③该过程既可以是单纯的农业生产者的联系与联合,也可以是包含农业产、供、销全过程的联系与联合。④该过程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基础上进行的。⑤该过程是各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断创新的过程,并在技术传递、信息集合、产业开发、规模经营、资源共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出于简便的需要,在本研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可以简称为农业组织化。在明确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内涵的基础上,本研究将运用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相关理论构建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理论铺垫→现象描述→阶段评价→目标设定→发展方略”的逻辑思路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问题展开系统研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构建研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问题的理论框架、考察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历史和现实状况、测定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程度及判断所处阶段、设定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发展目标、促进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包括构建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和健全促进组织化发展的内治外扶机制)。具体研究内容如下所示:一、范畴界定与理论基础(一)范畴界定首先,明确组织和组织化的内涵;其次,在比较农业组织和农民组织的基础上提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概念,并由此得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概念;最后,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与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相区别。在充分比较相似概念的基础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内涵更加丰富。(二)理论基础主要以西方经济学理论和管理学理论为支撑,构架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理论分析框架。这一理论框架包括:分工协作理论、合作经济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产权理论和行为科学理论。通过理论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过程是专业化分工和合作的过程,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交替作用或共同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组织的产生和创新不仅可以有效地改变农业(或农产品)市场结构,以影响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而且可以极大地降低交易费用,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和增加农民收入;而组织的健康发展一方面离不开清晰的产权,另一方面也离不开科学的个体行为、团体行为和组织行为。二、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系统考察(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历史考察和绩效评价在本文构架出的理论分析框架下,对建国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制度所经历的三个阶段(从互助组到初级社、从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家庭承包经营制),从激励、收益、成本、效率四个维度展开各阶段的绩效评价。评价的结果是:激励效果由明显→不明显→明显;收益由高→不高→较高;成本由低→高→低;生产经营效率由提高→降低→提高。这一变化过程贯穿了“长期的变异和选择的积累性影响”,同时符合竞争性和合法性原则。(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现实考察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现状表现为:一方面组织化进程起步晚、起点低,但发展速度较快;另一方面区域、产业发展不平衡,总体水平仍然较低。这其中存在的问题集中体现为:组织形式单一,组织间缺乏有机的链接与组合;组织带动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民收益难以保障;组织治理机制缺乏等。制约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主要是制度供给不足、资金支持短缺、农业人才缺乏和小农意识、“人情”观盛行等。三、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阶段评价与目标设定为了对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问题形成更加全面、更加深刻的认识,在深入了解组织化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从组织化所包含的农业生产过程和组织化载体两方面着手,采用层次分析法(AHP)构建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阶段评价的指标体系,并结合灰色定权聚类方法提出一种基于三角白化权函数的评估模型,以此对我国现阶段的组织化状况在整个组织化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做出更加客观、真实的评价。评价的结论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但已经开始由“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迈进。这为后文总体目标和各项具体目标的设定做好了理论和数据的支撑。四、构建我国多样化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进程,提高组织化程度,首要考虑的就是构建多样化的组织形式。首先,从模式界定、运行机制、适应性分析及发展趋势等维度对3类16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进行了详细阐述;其次,探讨了每种组织形式与家庭经营的关系,形成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并不是对家庭经营的否定、取消和削弱,而是对家庭经营的坚持和发展,是对家庭经营形式的有益补充和完善”的基本认识;再次,从合作博弈和求解Shapley值的角度阐述了组织间的组合与链接可以有效地实现帕累托改进,并以实际调研资料进行佐证;最后,在借鉴威廉姆森对具有不同结构特征经济组织的效率进行比较的基础上,讨论了现阶段组织主体模式的选择和发展趋势问题。五、确保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建设的科学发展首先,从农户、合作社、企业、产业的角度完善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主体的内部建设。其次,从强化现代生产经营意识、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明确政府职能定位四个方面塑造出有利于组织化程度提高的外部环境。最后,从深化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金融财政支持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土地制度和就业、社保制度的配套改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角度完善了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发展的配套制度。在充分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内关于组织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民组织化上,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为研究对象的成果相对较少,多数研究还仅仅停留在对农业组织的微观个体研究上,尤其缺乏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系统理论阐述和定量研究。本文以西方经济学理论和管理学理论为支撑,构架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理论分析框架,在这一框架下深入阐述了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历史变迁和现实状况,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所处阶段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并得到了相应的经济学解释。以上述定性和定量分析的结论为基础,提出了促进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发展的战略措施。第二,从激励、收益、成本、效率四个维度对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绩效特征进行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纵向比较考察,从而有助于科学总结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发展规律。第三,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对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进行定量测度和对所处阶段进行评价:从组织化所包含的农业生产过程和组织化载体两方面着手,采用层次分析法(AHP)构建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阶段评价的指标体系,并结合灰色定权聚类方法提出一种基于三角白化权函数的评估模型,以此对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现状所处阶段进行评价。第四,对3类16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从模式界定、运行机制、适应性分析和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详尽的阐述和比较,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不同组织形式与家庭经营的关系、组织间的组合与链接机制、主体组织模式的未来发展趋势等重要问题。第五,采用合作博弈和求解Shapley值的方法对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不同的组合与链接方式中的收益分配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充分借助实际调研资料,对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组织之间的组合与链接机制进行了具体化、典型化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