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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一直以来都是家庭中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中的核心问题,同时夫妻财产制也反映了社会对家庭中男女地位高低评价的尺度。夫妻财产制度早在古罗马时期就出现了,距今已有大约2000年的历史。从那个时期到现在,世界范围内夫妻财产制经历了不同形态,从夫妻财产制形态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社会家庭关系的变化,也正是由于社会家庭关系的变化,才导致夫妻财产制形态的发展。同时,从夫妻财产制形态及社会家庭关系的变迁过程,可以反映未来夫妻财产制形态的发展趋势与走向。一直以来,我国相关立法的价值取向偏向保护家庭妇女的共同财产制,而忽略保护夫妻个人财产独立的个人财产制,与之前立法相比,虽然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在夫妻财产制形态的规定上做了重大修缮,但从世界范围来讲,这不符合夫妻财产制的发展趋势。同时,因为共同财产制和个人财产制在新形势下关系发生改变,导致我国夫妻财产制及与其相关制度的缺陷。本文主要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与个人财产制关系的转变为切入点,从宏观方面探讨我国夫妻财产制形态,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本文除引言和结论,总共有四部分内容。文章第一部分主要论述夫妻财产制形态基本问题,包括其含义、历史演变及发展趋势。第二部分是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形态立法现状的介绍,该部分分析了我国目前夫妻共同财产制和个人财产制的立法背景、结构等问题。第三部分通过对夫妻财产制形态的分析,发现其存在的缺陷,以明确要解决的问题。第四部分从宏观方面和微观方面提出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形态的完善意见。